就目前的职场发展态势来看,如果莫名其妙的开除一个人的确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也正是因为如此管理层次才不敢签字。可是开除一个人麻烦归麻烦,但是只要触犯了相关的条例,或者说对公司做出的确有损发展的事情,该开还是要开的,因为这一部分人留在公司反而是一个蛀虫。
案例分析
我们不妨把题主所说的这件事情搭建一个模板,在这个模板里面进行分析。
按照题主所说,在一家公司当中有老员工,新员工,也有老领导和新领导,而题主正好处在一个领导的单位层次上。
因为这个老员工仗着自己的年龄大资历老,所以经常做一些错误的事情或者不服从管理,简而言之,在公司里面他认为自己就是老大,经常会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题主作为公司的小领导,自然而然的希望能够将这位员工开除,可是在开除的时候需要管理层次的领导来进行对应签字,这个时候管理层的领导害怕这件事情闹大,影响到自己的职业前途,所以没有一个管理层次的领导进行签字。
首先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从这个方面来看管理层的领导不签字或者怕担责任也好,或者有个人的思想在作祟也罢,都是合情合理的。毕竟咱们都不是圣人,也没有必要要求人家是圣人。
只不过老员工不服从公司管理,绝对不是没有办法开除的。换句话来说,公司的老员工绝对不是免罪金牌,即便在公司当中作为一个老员工,我们依然有能力,甚至有权利去开除他,但一切都要建立在法律的条件之上。
没错,这就是事实
为什么这个老员工如此嚣张呢?因为他知道一旦被他被开除之后,公司需要赔偿他很多补偿金,甚至还包括一个月的代通知金,除此之外还可能赔偿的精神损失等等系列问题,这一系列的赔偿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可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劳动保护法不单单是保护老员工的,同时也是保护公司的,只要这位员工所做的比较过分,并且直接影响到公司利益的话,公司是可以根据劳动保护法的相关条例对他予以开除的。
我们可以举个详细的例子,比如查找或者搜集到他在公司工作过程中不思进取,对公司做有害事情的相关证据,或者直接查找他是否有过刑事犯罪记录等等系列手段,都可以通过这些措施把他开除的同时,公司不用承担任何义务。
一般情况下来说,老员工因为自身的头脑思维已经比较慢了,对公司带来的收益也比较少了,而针对于这一切公司的领导一般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这位老员工在曾经是年轻员工的时候给自己公司带来了很大的利益。
也正因为如此,老员工在说话办事的时候,领导们往往会给他个方便,给他个便利通道,可是这种给方便和便利通道往往是树立在人情的基础之上,并不是平白无故通通一股脑全都给你了。
职场,咱们一直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