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以后,由谁垫付医疗费,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关的明文规定。
交强险条款规定,如果伤者需抢救,保险公司可以垫付1万元医药费。同样按照规定,依据事故责任认定,车主需要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遭受交通事故,伤者身体及精神都会受到很大的痛苦,如果有足够的医疗费用,身体可以获得最大程度的康复。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在伤者治疗阶段,首先发生矛盾冲突的,就是医疗费用垫付。对于保险公司,只要你的材料符合规定,就很快转1万块钱到医院的账上,但是好多伤情1万块钱往往是不够的。
谁来垫付这个费用?车主也不想垫,伤者不想垫,保险公司已经垫过了。如果没人再付医疗费,那么医院就会给停药。
有些人说,国家没有规定车主有垫付的义务。是的,国家也没有规定车主没有垫付的义务。同样,国家也没有规定伤者有垫付的义务,交强险保险公司有垫付1万块义务。
有些人说,我有保险呢。是的啊,你赔付给伤者后,你去找你的保险公司报销。保险公司只有赔偿义务,并没有包揽交通事故处理的义务。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最后掏钱,但是事儿还得你自己去办,这也是保险合同明确规定的。
什么样的车主都有,什么样的伤者都有,因为交通事故,把两者随机联系到一起。有些车主坑伤者,有些伤者整车主,也有针尖遇到了麦芒,一见面就吵吵吵的。
公民的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车主给伤者造成身体损害,负有事故责任的,应当积极的给予赔偿。
如果两个人把关系闹得很僵,最终无助于事情的妥善解决。为什么有些伤者家属为了要医疗费,跑到了车主的单位,甚至到车主的家里去闹呢?
以前有位司机他撞着别人,他就不垫付医疗费也不管。巧的是,几月后,他也被车给撞了,他骂车主不垫付医疗费,这是真人真事儿。人所处的位置不一样,感受和心态就不一样。
也有些把事情做得很好,他们是根据责任比例来垫付。除过保险公司垫付的1万块钱以外,如果是同责,医疗费就一人一半地垫。
一起交通事故,往往涉及到两个家庭,毕竟中国是人情社会,法制正在健全的过程中。如果一方把事情做得太绝,那么也无法保证对方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来,这个过程当中没有赢家。
河北唐山有个“老赖”,正是因为交通事故撞人重伤,做为车主不积极垫付医疗费,不履行法院判决,一举成名天下知。
我建议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积极的配合,尽快的把事情解决掉,拖延会产生更多的医疗费,保险公司也不是全部赔偿,白白耗费自己的时间精力,即生命。
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但愿交通事故中没有人受伤。
********************************
[备注:半年前的问答引发大家积极讨论,事后进一步了解,发现国家有相关规定,只是没有运作起来,以至于我们都不知道存在了。如果误导大家,就成罪过了。故补充如下:
《道交法》75条
医疗机构对于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欢迎大家继续讨论,多提建设性意见。
2020年5月26日增加*号后内容,增图3张,原文一字未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