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万亿基建”的说法是不准确的。这个说法来自河南、云南、福建等七省市发布的重点投资计划;仅七省市就提出了如此庞大的投资额,那么全国基建投资的体量确实令人浮想联翩,令市场联想到当年的“四万亿”自然是很正常的了。
但实际上,这“二十五万亿”仅仅是投资计划,其中很多项目还在论证阶段,不一定会真正进入投资阶段;在项目论证时还可能出现对项目建设标准的降低、减少项目投入的支出。同时,这“二十万五亿”的投资跨度涉及未来五年,并非是近期投资。如果考虑到项目投资的缩减与时间跨度,这七省市真正能够在近一年实施的基建投资大概为3.5-4万亿,虽然听起来依旧很多,但距离“二十五万亿”的说法相去甚远。
实际上,2019年全国基建投资的总额已经达到了18.75万亿左右,在固定投资投资中占到了1/3,是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但是,由于地方债务压力与金融监管,在经历了2015-2017年基建增速达到15%以上的快速投资增长后,在2018-2019年基建投资的增速出现了较大程度的下滑,2018年度的增长率仅为3.8%,不仅显著低于社会平均增长率,同比下降达到了15.2%,出现了行业与需求的快速紧缩。
因此,在疫情过后,将基建投资增速恢复到一个合理的水平、弥补过去两年的投资缺失、完成“十三五”的一系列发展目标是非常确定的;基建发力是既定事实,但这不是“四万亿”的重演,也不是大水漫灌,而是现实的需求。
虽然并没有“二十五万亿”的疯狂,但基建要再次增速,依然面临着直接的问题,钱从哪儿来?
首先,钱从财政来。
2019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23.89万亿,政府性基金支出达到9.14万亿,累计超过了33万亿元。因此,财政部提出了“压缩政府经常性支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通过压减政府维持自身运转的规模、增加资金使用的效率,来为基建投资提供更充沛的资金。因此,财政资金依然是基建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
其次,钱从地方债来。
在2014年财政改革后,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地方债来筹集资金,地方债一跃成为了地方政府重要的资金来源。此后,为了促进基建投资的复苏,2018年再次对地方债进行了改革,出台了对应项目发行的专项债,定向为基建投资提供资金。
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发展后,2019年的新增专项债规模达到了2.15万亿,成为了基建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为了促使基建投资的扩大,2020年的专项债规模预计将进行大幅度的扩容,达到3.3万亿左右。
并且专项债资金有期限长、成本低的特性,对于降低基建投资带来的潜在地方债务风险有非常大的帮助。在2020年1-2月发行的专项债平均期限已达到14.5年,平均利率仅为3.46%,远低于市场利率、长于市场平均期限,不会使地方债务压顶的历史重演。
此外,专项债的细则也在进行修订,允许专项债资金作项目资本金、允许专项债项目市场化融资、探索专项债与PPP模式相结合;专项债撬动基建投资的规模正在逐渐放大,2020年的专项债规模不仅提量,也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