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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请节哀。

说说比较现实的问题:父亲名下的房子如何处置。父亲去世之后,他所遗留下来的财产变为遗产,要想处置,必须要办理继承过户手续,重新确定房屋的产权人,之后才能对房产进行处置方面的行为

以下从三个方面:遗产的份额、谁有权利继承、如何办理继承过户,对题主问题做一个说明。

遗产的份额

首先需要明确,房产证登记的是父亲名字,不一定仅仅属于父亲一个人,很可能是父母的共同财产。

这里有一个简单的判断依据:如果是父母在婚内获取的房子,大概率情况下可以确定属于父母共同财产。除非:

  • 房子是用父亲个人财产购买(无论父母婚前还是婚后)

  • 房子是别人(例如父亲的父母)赠与给父亲个人、或者父亲个人继承祖辈的。

  • 父亲与母亲就房产有明确的类“财产分割协议”、证明房子仅仅归属于父亲个人。

确定这件事儿的意义在于,明确房子中有多少是需要被继承的。

这里提示一点:如果不办理继承,遗产部分是“空”的——没有产权人。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房子无法处置

谁有权利继承

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有合法有效遗嘱,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这里假设题主父亲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根据题主描述,这里不涉及到第二顺序继承人。

我国现行《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题主母亲)、子女、父母(即题主的爷爷奶奶)。上述法定继承人中,所有在世的人,每个人均享有的继承权,原则上均分。

在确定“谁来继承”的时候,给题主一个建议:

  • 尽可能“往下”分,即不要让祖辈继承。理论上,祖辈去世应该会比晚辈早一些,如果让祖辈继承,到时候还要再继承一遍,而且如果父亲有兄弟姐妹的话,很可能面临“转继承”的风险。

  • 尽可能“集中”继承。继承人最好只有一个,至多不要超过两个。道理很简单,拥有产权的人越多,今后如果关于处置上意见不一致的话,面临的争议风险就越高。

所以,需要继承人之间相互沟通。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是可以主动放弃继承权。也就是说,当存在若干继承人的时候,按照上述两个建议,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让某些继承人放弃,把继承权都给到某个人——建议给到母亲,或者某个孝顺子女。

如何办理继承过户

目前办理继承过户的途径有四种:

1.直接办理继承过户

最省钱、但是不通行。

具体办理方式是:拿着题主父亲的死亡证明、所有亲属关系证明、继承人死亡证明(如果上述继承人中有去世的)、房产证明,所有在世的继承人一块儿,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过户。

注意:这种方式,不一定所有地方的不动产登记中心都会给办。目前这个阶段,题主可以先去问问。

2.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办理房产过户

这是现行普遍的办理方式之一。要分两步走:

(1)先公证

如果所有继承人之间达成一致、没有争议,同样,拿着上述材料,先到当地公证处办理一个《继承权公证书》。

提示两点:

  • 公证处要收费,具体咨询当地公证处,一般采取“阶梯”收费方式。

  • 继承人必须到场。放弃继承人的可以不到场,但是要写一个委托书。

(2)再过户

继承人拿着《继承权公证书》,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把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变更为继承人。

3.先打官司,再办理房产过户

这也是现行普遍的办理方式之一。同理,分两步:

(1)先打官司

如果所有继承人之间达不成一致、没法协商,就只能走诉讼的方式。诉讼的结果是《法院判决书》,作用同公证书。

(2)再过户

同上,继承人凭借《法院判决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4.人民调解

适用于有些争议、但是还到不了打官司的程度。这时候,可以采用这种方式。这种方式不通行,但是可以尝试。

找一个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话,会出一个《调解书》,30天之内到法院做一个司法确认,法院会出具一个《民事裁定书》,作用同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

提示

这里仅提示题主一下:办理继承的事儿,尽快,别拖延。往后麻烦事儿只会越来越多。

最佳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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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突然离世,父亲名下的房产,该怎么处理呢?这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常常会遇到的问题。

父亲名下的房产,在父亲离世后,就变成父亲的遗产,遗产只能通过继承后,才能变成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

父亲的遗产变为个人财产,应该分四步来确定成为个人财产。

①、注销父亲的户籍

把父亲的死亡证明拿到派出所注销父亲的户籍,凭注销户籍的证明材料到当地公证处进行继承公证。

②、确定继承人和继承份额

父亲离世后,其遗产是需要继承的,这些遗产由谁来继承呢?这是父亲遗产继承要考虑的第一步。

根据《继承法》,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父亲的配偶、子女和父亲的父亲、母亲,也就是你的爷爷奶奶。

如果爷爷奶奶也离世了,那就没有继承权了,父亲遗产的合法继承人包括父亲的配偶,也就是你的母亲,你的兄弟姐妹。

法定的继承人确定后,就考虑的是继承份额,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法定继承人之间继承的份额应该是均等的,但也有例外。比如某个继承人得到其他继承人的允许,可以适当的多继承一部分。

③、办理继承手续

在确定法定继承人后,就应该及时办理继承手续。

把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证明带上,注销父亲的户籍证明和产权证带上,到当地区县一级的公证处做遗产继承公证。

如果父亲遗产继承的过程中,继承人之间发生分歧,这就不能用公证的方式来继承,这要向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确定法定的继承人和继承份额。

通过法院诉讼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法院会出具法院文书,根据这法院的文书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④、不动产登记中心更换产权证

如果是通过公证办理的继承手续,直接把公证书和产权证带上,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带上,到房产产权所在地,更换新的不动产权证。

如果是通过诉讼确定的法定继承人,就把法院出具的文书,产权证,法定继承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婚姻证明带上,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更换新的不动产权证。

从上面简单的分析来看,

父亲在离世后,其名下的房产就变成父亲的遗产,这遗产应该通过继承的方式来处理。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继承人包括父亲的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你的爷爷奶奶,都有继承权。

确定法定的继承人后,就要做遗产公证,通过公证来确定法定继承人和继承份额;如果不能通过公证的方式来继承,就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确定法定的继承人和继承份额;

继承办理手续完成后,就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变更产权人信息,这样法定继承人就可以处置这房产了。

当然,这也是我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各位对这个问题在下面留言,发表你们的观点和意见,相互交流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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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不代表房屋产权仅属父亲亇人所有,一般应是父母共同所有。如今父亲突然去世,那么父亲的部分已成遗产,如母亲仍健在,即使不立马变更产权登记,但原房屋父亲的部分应视为已有父亲所有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所以原房屋已成母亲和父亲其他法定继承人的共有房屋。当然,所有共有人可以立马去房产登记进行变更登记,即由父亲的名字变更为所有共有人共同登记的产权证。如不立马变更登记,不影响原和父亲共同生活的人继续居住,但房产性质已属所有共有人的房产,不可上市交易。如若上市交易,必须分割遗产,由取得房产的人对其他有分额的法定继承人进行补偿后,凭有关材料将房产变更于取得房产人的名下,方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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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在父亲去世,属于父亲的一半房产就成为遗产,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就可以继承这一半房产。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指的是你的爷爷、奶奶、母亲、你们兄弟姐妹。如果爷爷奶奶去世,你母亲还有你们兄弟姐妹就是法定继承人。

至于如何办理的问题,你们可以协商解决,最好将属于父亲的这部分房产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继承,继承房产的人可以用货币补偿其他继承人。

如果没有争议,所有法定继承人带齐相关资料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其余继承人办理放弃继承公证,由商定的这一人继承,然后母亲再办理一个赠与公证,将属于自己的部分房产赠与这个继承人。最后继承人带着两份公证书去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记住、办理继承权公证和赠与公证的收费标准是一样的。房产评估价在20万元以下的,按照1.2%收费;20万至50万的部分按照1%收费;50万至100万的部分按照0.8%收费;100万至500万的部分按照0.5%收费,分段计费。在公证处缴纳公证费之后,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时只交工本费就行了。

如果法定继承人之间对于继承有争议,公证处是不会受理的,你们只能走司法程序了。就是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最后带着判决书就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过户了。

当然都是亲人,希望能够协商解决,不要为了经济利益而对簿公堂伤了感情。

个人愚见,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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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一直是父亲的名字,突然父亲离世了,房产当然是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不办理过户登记将会影响房屋的买卖和租用。根据《物权法》之规定,不动产必须经过登记后才能转移所有权。办理过户之前需要搞清楚三个问题:一是房产是否完全归父亲所有;二是房产应该以何种方式予以继承;三是应该由谁来继承房产。

房产是否完全归父亲所有?

房产证上是父亲的名字不代表房产完全归父亲所有,如果存在共有人的,共有人在载明的份额内也享有所有权。共有人持有房屋共有权证,而不是房屋所有权证。例如,房产证上虽然仅有父亲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母亲是房屋共有人,载明的份额为二分之一,那么这个房产,父亲仅享有二分之一的所有权。父亲去世后,这二分之一的房产就转化为了他的遗产,在进行遗产分割时,也只能处分这二分之一的房产。如果不存在任何房屋共有人,那么这一整套房产就完全归父亲一人所有,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父亲去世后就转化为了他的遗产。

房产应该以何种方式予以继承?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两种继承方式: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今父亲突然离世,父亲生前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进行继承。遗嘱继承方式优先于法定继承方式。

根据《继承法》对法定继承方式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与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各继承人均等继承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当然,在互谅互让、友好协商协商的前提下,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法律尊重各继承人对自己享有的继承权的合法处分。

应该由谁来继承房产?

房产仅有一套,而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往往不止一个。各继承人之间要么协商按份额共同享有房产的所有权,要么就让其中一个继承人完全继承房产,然后由他对其他继承人进行补偿

不管怎么处理房产的所有权,继承房产时都需要办理过户登记。建议继承人们到当地的房管局了解清楚办理过户登记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一般来说必要的材料有:死亡证明、户口薄、身份证以及能证明身份关系的其他材料、书面的房产继承分配协议、放弃继承权的声明等等。办理过户登记时可能需要各继承人都在场。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时,不需要缴纳房产继承税。

综上所述,房产证一直是父亲的名字,突然父亲离世了,接下来就需要处理房屋的继承问题和过户登记问题。若父亲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房产就按照法定继承方式进行继承,各继承人应当友好协商房产的继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出手解决房产的继承问题。处理好了房产的继承问题之后,接下来就是办理房产的过户登记,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办理过户登记之前要准备好必要的材料。

仅供参考,欢迎?关注评论,每天与您一起讨论热点问题。

图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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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知道你家里的具体情况,所以我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


例:

王某(男)和胡某(女)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住宅,二人育有一子王小某和一女胡小某,且均未婚。2010 年王某去世,未留遗嘱。

胡某继续抚养儿女直至 2019 年 11 月 去世,胡某去世后留有遗嘱将名下住宅归王小某一人所有,那么王某的女儿胡小某能得到这套住宅吗?

解析:

1.王某在世时,与妻子胡某各占这套住宅的一半份额,王某去世时,妻子胡某、儿子王小某、女儿胡小某各继承王某这一半份额的 1/3,即每人得到这套住宅 1/6 的份额,因此胡某份额为这套房屋的 2/3,王小某份额为 1/6,胡小某的份额为 1/6;

2.胡某去世后,其子王小某继承其 全部 2/3 的份额,因此王小某最终通过继承取得的住宅份额为 5/6,胡小某最终的住宅份额为 1/6。

若你父亲有遗嘱,则按遗嘱继承,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

依据《继承法》,法定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已出嫁的女儿也是有继承权的,并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 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若您父亲突然离世了,在办完您父亲的丧事之后,这个继承权就需要确定下来,您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完全有继承权的,除非各继承人主动放弃自己的继承权。

房产继承的特殊之处在于需要进行份额划分。首先要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可以去各继承人都认可的专业的评估公司,以免产生纠纷),然后由应得份额最大的一方(不一定是最大份额的一方,其他继承人也可以)获得房产,然后向其他继承人补贴其应得份额对应的价值,或者是直接将房子变现,各个继承人按份额分割即可。

1、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2、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3、办理房产继承需要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4、房产继承过户税费

营业税:房产证满5年可免征(以当时您父亲购入时间为准),未满5年:估价×5.3%;

个税:房产证满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以当时您父亲购入时间为准),未满5年估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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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执业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房产证一直是父亲的名字,突然父亲离世了,这个怎么办?

题主这个问题涉及到继承的问题,一般而言,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什么是遗嘱继承?

通常而言,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构成,分别具有遗嘱的设立效力和遗嘱的执行效力。

主要特征为:

(一)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因素;

(二)遗嘱继承直接体现了被继承人的遗愿;

(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相同,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承份额的限制;

(四)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适用条件:

(一)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且所立的遗嘱合法有效;

(二)立遗嘱人死亡;

(三)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遗赠抚养协议;

(四)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没有放弃继承权,也没有限于被继承人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了公民可以立遗嘱,以此将个人财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或者多个人继承。到底由谁继承,主要取决于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

什么是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没有对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继承的情形。法定继承也称为无遗嘱继承。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人主要有配偶,父母,子女。

我国法定继承有两个顺位: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与他人订立遗赠抚养协议,没有订立遗嘱,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的权利等情形下,可以适用法定继承。

继承开始后,一般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当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情形下,才会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同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均等。

结合问题分析

房产证一直是父亲的名字,父亲突然去世了,该怎么办?房产证一直是父亲的名字,没有特殊的情形,我国不动产以登记为准,那么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属于父亲。父亲死后,该房屋应当作为父亲生前的合法财产依法继承。如果父亲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应当适用遗嘱继承,由父亲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如果父亲生前没有订立遗嘱,应当适用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优先继承,即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权要求继承该房产。

总结

父亲去世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一般由其继承人直接取得所有权。继承人可以对其份额要求明确,各继承人之间可以依法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确认各继承人之间的份额。

以上内容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纯粹手打、实属不易,喜欢点个关注呗。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问题,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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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节哀,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但是父亲突然去世,房产怎么处理?这涉及到财产继承的问题。

先确定你父亲有没有遗嘱,如果你父亲留下了遗嘱,遗嘱上面的继承人带上你父亲的死亡证明、遗嘱及其他材料,前去房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这个属于遗产继承,应该需要缴纳遗产税。

如果你的父亲没有遗嘱,那就得按继承法的规定走法定继承顺序,我国法定继承有两个顺位: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般情况下第二顺位不参与继承,有遗嘱的除外,所以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遗产的继承,一般情况下是平分,当然如果协商一致也可以按照协商的比例进行财产的分割,需要去公证处开具遗产继承的证明,拿着遗产继承证明及父亲的死亡证,还有其他材料,去房产交易中心过户。

综上所述,按照我国不动产权的规定,房产证是你父亲的名字,你父亲拥有房屋所有权,你父亲去世之后,房屋就是遗产,需要被继承,具体由谁来继承取决于你父亲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办事,如果没有遗嘱就得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开始继承遗产,一般情况下第二顺位人不参加继承,第一顺位人你的母亲、你及你兄弟姐夫还有你爷爷奶奶会参与遗产的继承,一般情况下平分,可以拿着遗产证明、你父亲的死亡证及其他材料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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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一直是父亲的名字,突然父亲离世了,这个怎么办?

这个涉及房产继承问题。

房产一直登记在你父亲名下,但还是要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来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房产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那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离世,其享有的一半房产份额作为遗产继承。

因你父亲是突然离世,应当没有留下遗嘱,那便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继承一般是由所有的继承人均等继承。这个你可以根据继承人数量确定每个人的产权份额。当然,你们所有的继承人也可以协商关于遗产的处分情况。

至于想要办理过户的话,这个不动产登记部门需要所有的继承人都到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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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我见得多,现你的问题我给你回答,希望能帮助到你。首先确定你父亲有没有遗嘱,如果你父亲留下了遗嘱,遗嘱上面的继承人带上你父亲的死亡证明、遗嘱及其他材料,前去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进行过户。

如果你的父亲没有遗嘱,那就得按继承法的规定走法定继承顺序,我国法定继承有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你们协商后给你母亲,那你爸的

父母,你们子女就要去公证处签字放弃,拿着公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如果给一方,那么另外几方公证就要放弃。

房屋所有权人已去世,所有继承人按照下列材料共同申请房屋的转移登记。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二,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三,不动产证书或房租所有权证

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五,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去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公证书,不动产证书来办理。办理时间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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