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因超生被开除了的教师现在有没有生活补助,各个省的做法是不同的,有的省没补助,有的省有补助,我们河北省是有补助的。
下面我以河北省为例说说是怎样对待因超生被开除了的教师的。
河北省对于曾经当过教师,后来不管是什么原因不当教师的人,都给于生活补助。也就是说,不管你曾经是民办教师,还是代课教师,不管你是因超生被开除的,还是自愿辞职的,只要是曾经当过教师,都有生活补助。
由于有些人曾经当教师的年代很久远了,比如有的人七、八十代当过教师,离现在有四、五十年了,教育局也找不到他的档案了,但他又确实当过教师,对于这种情况的人,怎样确定他当过教师呢?我们县具体的操作方法是这样的:
1、只要县教育局能找到关于他的一项证明材料就行,比如工资表上的名字、发言稿、备课以及关于他的考查报告等,不管什么资料都行。我当时就参与了教育局查找有关人员的资料活动。
2、如果教育局没有查到任何证明材料,就必须有三个国家公职人员做证明,可以是公务员,也可以是教师,做出书面证明,并且签名,按手印。证明人与被证明人手里拿着签了名,按了手印的证明文字资料,一起拍照留存档案。证明人如有造假,证明人将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受益人的补助权益也会被取消。
我县曾经的所有的代课、民办教师都落实了生活待遇,这其中就包括了因超生被开除的教师。实行先认证,后落实待遇的措施。满六十周岁时,开始落实待遇,一年教龄补助七百二十元,教龄累计计算。
有这样一位教师,现在八十七岁了,他做公办教师十年,六十年代国家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他买断了十年工龄,国家给了一次性补助,后来她又当了十年的民办教师,因此,他享受的补助只是十年民办教师的待遇。
给于曾经在七、八十年代当过代课教师和民办教师的人生活补助,说明了党和政府对曾经的代课教师和民办教师的关爱,没有忘记他们对党的教育事业做出的贡献。在国家经济尚不发达的年代,是他们拿着一个月几块钱的工资和值几毛钱的工分,肩负起了教育的重任,为教育的发展记下了汗马功劳。
八、九十年因超生违反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得教师,毕竟为教育事业付出了艰辛,做出了贡献,一码归一码,给于他们生活补助是合理的。
曾经的代课或民办教师之所以离开了教育行业,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八、九十年代农村生产力还是比较低的,机械化程度不高,个体农业经济没有男劳动力确实很困难,作为教师也有承包地,也想生男孩儿;有的辞职是因为每月挣的四、五十元难以养活父母、娘们儿孩子,辞职实属无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