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真实案件,一辆邮船因风暴失事,三个海员和一个男孩漂流到一只无蓬小船上,漂流了20天。最后,他们谈及要牺牲一个人的生命拯救其他人。第二天,三个海员杀死了那个男孩,利用他的血肉又生存了四天,尔后,被救援上岸。
三名海员被指控杀人罪,案件引发激烈的讨论。最后法庭判决构成犯罪。理由是一旦这样的行径被承认,紧急状况或者更多人的利益就会成为肆意激情和残暴犯罪的烟幕。除了坚持法律,法官脚下没有安全的道路可走。最后,法官给了个死刑外的口子,如果,某个案件中,法律对个人显得过于严厉,那么,宽恕之权应当交于女王陛下之手。法庭的判决是死刑。
当然,这是多年前英国的案件,其中的判决理念在今天看来也是比较有说服力的。
要谈论答案,恐怕是每个人有自己的思考和答案,我觉得,在现今,还是法庭的答案比较好,例外一开,即使再有理由,之后也会迎来无数理由不充分的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