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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我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说一下感受。

我的前夫是妈妈的学生,我们从小就认识,双方家庭也都很熟悉,属于知根知底型的,我们俩人90年自由恋爱,94年2月结婚的时候房子因为我们买的期房没下来,就一直住在我姐姐家,她是两居室,我们姐俩各住一间,(当时我姐夫被派往外地助勤,而我和前夫一直两地分居),直到95年初我们的房子给了钥匙,5月我一个人挺着大肚子搬进去,(女儿95年7月出生)当时的家具就是一张婚床,一个皮箱,一台黑白电视,电视柜还是我姐姐家的,连个吃饭的桌子都没有。就因为买房欠了好些外债,那时候工资又低,为了还债,就只能节衣缩食,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那时候虽然生活条件挺艰苦,两人又不在一起,但两人患难与共,依靠鸿雁传书,互相鼓励扶持,感情还是很好的。而且,我女儿因为比预产期提前了半个月,我生孩子的时候,前夫正在河南修京九铁路,交通信息都很闭塞,直到孩子已经出生五天了,他才匆匆赶回来。即使这样,就算日子再艰难,我也从来没有埋怨过,更没有因为钱而产生过矛盾。都说是“贫贱夫妻百事哀”,而我一直信奉的却是“有情饮水饱”,而这样的还账日子一直到2000年才彻底结束。

由于公公的心脏一直不好,而他家又在比较偏僻的农村,离医院远,怕犯病时来不及救治,所以在96年的11月份,我女儿一周多的时候,老两口就从老家搬出来了,和我们一起住到一起,并帮忙给我带孩子。婆婆公公共四个孩子,两儿两女,我们是最小的,上面的两个大姑姐和哥哥比我们大挺多的,结婚早,所以日子都好过。当年在我们困难的时候,也没少帮我们,孩子的衣服基本上是姥姥家负责,我妈妈会做,我姐家是女孩,大我们五岁,正好能接上。零食、奶粉什么的,基本都是奶奶家这边供应,两个姑姑和一个大伯家都是男孩,我们唯一的女孩也很受宠,所以那个时候,家庭和睦,其乐融融,也没觉得有多苦。

后来婆婆家不知怎么了,好像被施了魔咒一样,先是98年二姑姐离婚,2000年大伯子又离婚 ,而我们的日子在逐渐变好,搬了两次家,先是从县城搬到市里,离我妈妈家近了,后来在2000年又从小房子搬到了三居两厅的大房子??,这期间公公婆婆一直跟随着我,而且我总是把最大的房间让老两口住,自己住小房间。逢年过节,两个离婚的哥、姐以及他们的孩子,肯定都是在我家,孩子放寒暑假更是长住,我从心里真的是没有嫌弃过,一直牢记以前人家对我的好,总把他们当做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尤其是我们的二姑姐刚离婚的时候,怕她不开心,怕婆婆惦记她,过年的时候必须千方百计把她和孩子接到家里,后来我的日子好过了,自己买一百多的羊毛衫,给她买三百多的…包括对待公婆,直到老公公2003年去世,2006年底婆婆搬走,我们都没有生过气。一是婆婆公公一直对我挺好的,尽心尽力帮我带孩子、做家务,没有什么让我不高兴的地儿。偶尔有想法,我也不闷着,直接沟通对话,大家也都能接受,所以相处的特别好,以至于楼上楼下、左右邻居都很羡慕,我也一直觉得这种模式会永远持续下去。

直到2006年发现老公出轨,在折腾了一年以后离婚,这个过程中,我才发现以前所有的岁月静好,原来也不过是表面现象,你付出的是真心实意,把人家当做是一家人,而真正到了关键时刻,你不过是个外人。尽管当初还会念着你的好,甜言蜜语地哄着劝着,跟你有联系,我也总是带着孩子上门看望,但随着人家那边既成事实的存在,不但是我,包括他们曾经万般宠爱的女儿,也逐渐变得微妙和虚情假意起来,甚至为了利益,开始有了倾向性。当这一切被后知后觉的我发觉以后,是种心拔凉拔凉的感觉,呵呵??

以上就是我所遭遇的切身体会,虽然是个例,但或许也能有点代表性吧?我认为离婚后与前任家庭来往的,而且还能相处的好的,必是两方面的事,一个巴掌拍不响,剃头挑子一头热的事长久不了。其实,现在想想,有些事都不必太追求圆满,离婚了还是就各自过好自己的日子,少一点联系吧,没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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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是因为前妻出轨离婚的,我见到她父母,亲戚,会当做没有看到一样,还有以前前妻也会过来看儿子,说什么她有多爱儿子,既然你有那么爱儿子,当初就不会抛夫弃子,那就说明儿子在她心里没有那个野男人重要,到最后我还想说一句既然离婚了你就是一个外人了,不要再来打扰我和儿子的生活,就当她(前妻)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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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结婚以后,谁不希望白头偕老,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家庭,却面临离婚的命运,这是不得不接受的现实,原来的丈夫或者妻子变成了前任,从相亲相爱的人,变成陌生人甚至仇人,双方是见不着面的,见到了跟仇人一样,正如一句话所说的,夫妻之间不是恩人就是仇人。



  • 假如离婚,一般情况下,在中国,很少发生离婚后继续做朋友的现象,在现实情况中,假如双方有一方,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离婚,就不能有什么来往,那会影响孩子的。
  • 我有一个朋友,夫妻两人原先很恩爱,后来男方提升职务后,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在外面花天酒地,和一个小姑娘同事勾搭上了,也不知是谁先主动,最后两人睡在一起,小姑娘坚决要男方离婚和自己结婚。
丈夫之后回家就无事生非,到处挑妻子的毛病,嫌弃妻子不会打扮,身材不好,人老珠黄。不离婚就没完,坚决要和善良的妻子离婚。



后来离婚成功,和小姑娘结婚,可是结婚没多久丈夫就后悔了,小姑娘贪图金钱享受,总是让男方买这买那,买高档化妆品奢侈消费品,满足她要做富家大小姐的极度虚荣心。

  • 这个时候这个男人才明白,前妻的好处,总是默默无闻的对自己好,从来没有要求自己什么,更不会要求自己给她买高端消费品与化妆品,现在真是后悔莫及度日如年。

  • 想和现在的妻子拜拜,重新回到前妻身边。可是已经晚了,比如说小姑娘不会放过他,他不珍惜妻子,有人珍惜,现在他的妻子已经重新结婚,让她回到过去是不可能的。
  • 现在痛苦的是丈夫,这是他活该,咎由自取,喜新厌旧,背叛婚姻和爱情的报应,前妻和他已经没有一点关系,不可能和他有来往回到过去,就让他在痛苦和悔恨中度过吧。
  • 另外一种情况,双方因为误解而离婚,关系并没有破裂,双方对孩子都很好,对双方的父母也很好。我就遇到过,有一对夫妻,男方无法忍受妻子每天喋喋不休的唠叨,愤然离婚,但是双方父母关系还很好,前妻经常会带孩子,回到爷爷奶奶家,让孩子认爷爷奶奶,使老人非常感动,强烈谴责儿子抛弃儿媳妇,做梦都想两人破镜重圆。
  • 离婚后,丈夫也有点后悔,就是不知道自己妻子会不会原谅自己,只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好一点,经常关心帮助自己的孩子,同时偷偷给前妻一些必要的关心照顾,希望丈夫迁悔和诚心能够感动妻子,使妻子能够原谅自己,况且丈夫并没有出轨,相信他们最后能够破镜重圆。

离婚以后,要不要和前任家人来往,这个要看情况而定,如果前任是背叛和欺骗自己,破坏了爱情和婚姻的基础,那就不能来往,绝不会原谅对方对不起自己,不和对方和家人有任何瓜葛,这是必然的。不是这种情况,双方和他们家人还有感情,那是可以和他们家人来往的,只要对孩子有好处,双方也不应该反对孩子和他们家人来往,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让孩子承受大人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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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了没有孩子,但在婚姻期间我们双方父母关系还挺好的,我跟公婆大姑子处的也不错,离婚时没有告诉双方父母,离婚一个月后他们知道的,我公公一个星期没有怎么睡觉,他知道是自己儿子的问题,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我,我离婚后就离开了当地,和大姑姐在一个城市,后来只要公公到这个城市都会叫我出来吃饭,见面还是会叫爸,因为习惯了没办法改口叫叔叔,起初我会去见,后来也能感觉到是他还想撮合,我就会找借口不见了,有一两年都没怎么联系,后来他查出了癌症,在我所在的城市治疗,犹豫再三后还是去看了,我父母也专程去看过两次,其实还是看感情吧!已经是亲人了就没法再做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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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离婚了,要不要和前任的家人来往,要看情况。是什么原因离婚的?如果前任出轨,或者是虐待,或者其他伤害的原因,造成两人离婚。那就根本没必要和前任的家人保持来往。这也是接受不了的。



把对方伤的体无完肤,人就是爱屋及乌的,如果由爱生恨,那结果是相反的,双方像仇人一样,不可能有正常的关系,有可能见面都会打架,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方式就是双方回避,才能避免发生更严重的情况,到了那一步,双方已恩断义绝,很有可能是老死不相往来,双方再任何关系。



更不要说和对方的家人,有什么接触。如果有孩子,当然不能反对孩子和对方的家人来往,毕竟孩子还是需要父母的,和双方有血缘关系,这个是没办法隔断的,大人的仇恨当然不能遗传到孩子身上,孩子可以和对方家人正常的来往,想禁止也是毫无办法的。



另外一种情况,双方离婚,是和平分手,并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双方还能够正常的沟通,只是因为相处不融洽,或者对方有疾病,影响婚姻幸福。

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和对方家人保持联系的,也使孩子能有一个正常的生长环境。双方离婚后,当然可以再婚,和前任的关系,也仅仅是普通朋友关系,仅此而已。或者双方因为误解或者其他因素,造成离婚,对双方的好感还没有消失,离婚以后,心里还想着对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有意识的和对方家人来往,当然是最好的。



双方经过不懈努力,完全可以重新谈一场恋爱,达到破镜重圆的目的,皆大欢喜,这也是最好的结果,也是双方家人最希望的结果。我的一位朋友,就是因为误会。一怒之下离婚,过后很后悔,最后在双方家人的撮合下,消除误会,重归于好。在离婚分居一段时间后,感觉对方的好,经过多次努力,双方又重新生活在一起,破镜重圆,这也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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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就是感情的大破裂,所谓的非亲即仇,就是说的离婚吧。

离婚后,人的想法就是离开,越快越好,越彻底越好。反正见了面恼心,想起来烦心,那里还会与前任家里保持任何联系呢。

如果离了婚还想与对方保持联系,那就说明两人之间并没有恩断义绝,如果感情尚在,为什么又能不管孩子的感受,而离婚分开呢?

如果离婚了,还与对方家里保持联系,一个可能是为了躲避什么搞的假离婚,一个是离婚后转了一圈,都找不到合适的,为了孩子,又想凑合在一起。除此之外,我真的想不出还会有什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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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离婚了~

前姐夫将我姐散布的一无是处~

前继女也随她爹说我姐是很恶毒的女人,典型的恶毒后妈…

??

那个男人当年丧偶,那个女孩当年三岁丧母。我姐将她前继女带到二十岁了~

我姐因为切除了子宫没法继续生育,男的想生儿子继承他家十八代祖传的哭丧脸,将我姐莫名其妙地离了~

我姐对那男的感情很深,现在人家已经都三婚生崽了,她还没走出来~

??

我是不跟他们家任何人来往了,可是

我姐,因为在人家家里的时候,婆婆和公公都很好,给她买礼物,给她拿吃的,对外面人说她好…

男的闹离婚的时候,我姐给公公婆婆打电话,两老人哭着骂着打那男的,不许离婚,只承认这一个媳妇儿;

然后又跟我姐强调不要答应死娃子离婚,不要签字,不行就跟他狮子大开口要个他给不起的价码~

———老人家确实是很好,对我姐很关爱。虽然我姐看前夫逼你们紧没听老人家的话,我依然感谢他们。

??????

现在,姐在痛苦中慢慢缓解,前夫和前继女这辈子是不会联系了,但跟两位老人,依然随时电话联系,互相关心。

上个月姐姐生日,老婆婆来了,姐姐依然喊的“妈妈~”

??????

是非曲直,不好评说,一家人也是有不同的心理,离婚后,跟前任的家人,还是区别对待吧:

对己好,必须以礼相待;对己恶的,何必在意,就此别过相忘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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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离婚5年了,我也再婚了!我还会继续和他父母联系,一样的叫着爸妈,虽然觉得有点尴尬,但是叫了10来年了,也不好改口!他也一样碰到了叫我父母,也叫爸妈!我的两个女儿我请的前夫的父母在帮我照看着!我也经常去前夫父母家里!(前夫不在那个家里住)给孩子买衣服,买吃的,和看孩子!过年或是过生给他父母买点小礼物或是拿点钱!毕竟因为孩子在做为纽带,联系着!他们帮我带了孩子,以后有什么需要和照顾我还是不会不管的!至于和前任,我很大度!避免不了的见面,还是打个招呼吧!毕竟是孩子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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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除了我的孩子,我不会和他家人再有任何瓜葛。在我的认知里,做不成亲人,那就做仇人。为什么呢?因为我丈夫背叛了我们的婚姻,小姑子又是和稀泥,婆婆公公抱着看戏的态度,我恨他们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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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来往是正常的,有孩子的更加需要来往,你们离婚是你俩的事,和对方的家人没有任何关系!

没孩子你就看着办,相处得来就来往,不行就拉倒!

有孩子必须来往,为了孩子,有很多事需要双方沟通,协调,这样做也能让孩子心里舒服点!

对方的家人也不会说什么,除非你和他们家人有矛盾!

离婚了也就是缘份尽了!再怎么说也一个屋檐下生活过,不至于成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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