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影视综艺

,大陆人在台湾文学网站上写小黄文具体违反了什么法律条例?会受

2020-09-23 06:43影视综艺

简介可能涉嫌传播淫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条 【传播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 ...

可能涉嫌传播淫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条 【传播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

下面是更多关于小黄文的问答

在爱问共享资料有,搜索法律与文学,搜索页面第一页最下面,就是苏力的10M电子书下载 追问
爱问,貌似我看过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做不好就被人告降低作者或作家的身价了。看看新浪和网易,他们才真正让公众满意。 直接在地址栏目输入相关内容就能找到了。 52khs这是刚出来现在的还比较好 在和作者沟通的情况下,至于作者不要稿酬还是要搞筹另说,如果不打招呼,擅自转用,侵权。 的小说网站有两种做法,效果不一样:

一、自己建设网站,自供内容。

你自己提供内行为在著作权法上叫做信息网络传播,应该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除非该小说已经过了保护期(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其实这样的小说也很多。

自己提供内容,包括自己把手头的拥有的小说上传到网站,也包括你把其他网站的小说复制过来。

二、自己建设网站,由网站的用户上传小说。类似于土豆网的模式。

这种情况下,你没有对作品进行网络传播,传播作品的是上传小说的用户。该用户如果未经许可,上传尚在保护期内的小说,该用户侵权。

此时,你的身份是“网络空间服务商”,具备以下条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明确标示该信息存储空间是为服务对象所提供,并公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名称、联系人、网络地址;

(二)未改变服务对象所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三)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

(四)未从服务对象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

(五)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删除权利人认为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总,在第二种情况下,你侵权的风险小多了,也没有义务对小说是否侵权进行事前审核。你的主要义务就是:接到权利人通知后,删除该小说。

你提到你只是为了分享。对他人作品进行网络传播,不管是否是商业性质,都要取得许可。

你把觉得好的书籍原创人、出版社等信息发到网上,没有问题,不侵权,只要不发布内容。在你的表述中适当引用书中内容,符合“合理使用”,不侵权。

有些网站也注明:版权归原创所有,如有侵权请通知,然后删除。 这种网站如果属于第二种情况,声明合法,只要其履行事后删除义务,不侵权。

确实有一个关于转载他人已发表作品不用取得许可(但要付报酬)的规定,但是该规定只针对报纸、期刊,不包括网站。

但愿能帮到你,希望采纳!

Tags:小黄文,大陆人在台湾文学网站上写小黄文具体违反了什么法律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