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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的户口迁到县城了,家里的土地怎么办?

2020-11-20 13:32阅读(59)

农村人的户口迁到县城了,家里的土地怎么办?会被回收吗?:感谢邀请,欢迎关注【爱农帮】!其实理论上如果农民户口迁去了城市,就应该是失去了土地所有权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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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理论上如果农民户口迁去了城市,就应该是失去了土地所有权的,因为土地其实算的上是农村户口的一个特权了。

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国家政策还是比较人性化的,在一定程度上会保留你的土地使用权,为什么是一定程度上呢?往下看就知道了。

如果你的土地在确权前,全家户口就都迁去了城市,这种情况土地就不能再确权了,土地也会被村集体组织收回,如果是迁去城镇,村里可以保留你的土地使用权,并且进行相关确权工作。这个问题之前有和大家说过,就是城市设区和不设区的问题。想详细了解的可以私信我,这里我就不多说了。

耕地一般都是承包期三十年嘛,现在是又延长三十年,在使用权规定的期限内,按《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规定,是可以继续使用土地的。不过使用事先到期了就不一定是你的了,很大的可能是村委会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政策上的事也说不准。

宅基地一般都还是会保留的,如果你全家迁去了城里,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属于你们的个人财产,村委是没有权利收回的,所以宅基地还是可以继续使用,但是根据现有的政策,你户口迁出的那一刻起,你的宅基地就不能翻建或者扩建了。你就只能用着,直到房屋破败废弃,两年后村委就有权收回宅基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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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回收是不会的。

中央多个文件明确规定,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地方政府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中央有比较明确的政策导向。下步,将通过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逐步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相关权益退出机制,积极引导和支持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相关权益,促进相关权益的实现和维护,但现阶段要严格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

就在前几天,国土资源部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再次进行了部署。在相关部署会议上,国土资源部明确提出,试点地区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自主定居权利,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享有的既有权益,消除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

虽然土地的权益还是你的。不过,你户口已经迁到城里了,可能平时工作生活也都是在城里了,家里的土地如何处理,确实需要你好好考虑一番。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的,要缴闲置费,二年以上未用的,要收回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简单说,你不能让家里的土地荒芜。土砖家建议,可以流转给其他村民,还可以收取一定的租金,也可以交由其他亲人代为耕种。

就说这些,供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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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迁出,照样拥有土地所有权,因为政策刚下达,农民的土地又续30不动,原先是到2028年,也就是说如果不是新政下达,户口迁出的到2028年土地就收回了,就到此为至了。现在户口迁出还可以享有工地使用权40一5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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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的政策,农民落户城市是不能以退出承包地、宅基地为前提的。所以现在来看,农民即使把户口迁到城市,也不用担心承包地、宅基地被回收。目前经过土地确权以后,承包地的承包期延长至2057年,而宅基地在房屋自然坍塌之前都是归农民所有。不过农民要注意,不要长期撂荒土地,对于长期撂荒土地时间三年以上的耕地,将有可能被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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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很多人都把户口迁到了城市了,而现在农村的土地又开始新一轮的确权登记,和承包,这个时候就有人开始担心自己不是农村户口了,那么以前农村的土地还能不能确权保留,或者还是被村里收回。

其实对于题主的这个情况现在是不必担心的,以前可能是被收回的,但是现在来说只要你自己不愿意收回的话,那么村里是没有权利收回的,现在国家为了盘活农村的土地一般都是采取自愿的原则,也就是说你自己不退出放弃的话,那么村里就没有权利。

而且你还是迁到县城,这个就更不要担心了。因为按照我国《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全家将户口迁出设区的市,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但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按照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行依法确权颁证。所以这个肯定是不用担心的。但如果不在承包期内,已经落户城市,并退出承包地的,或者说已经获得了退出承包地的相关经济赔偿的,将没有资格进行土地确权的依法登记颁证,也就是相当于没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过在很多地方也是只要迁到设市区的城市那么就要退回承包地,不过这个也不是全国都一样,因为每个地方的政策都是不一样的,现在国家为了发展农村,也是给农村人很多优惠,现在也是明文规定不得以农村土地的承包权的问题来限制户口转到城市。所以现在也是很多城市户口拥有农村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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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的户口迁到县城了,家里的土地怎么办? 现在农村人去县城买房子的情况越来越多,很多年轻人都会将自己的户口转移到县城中去。这样一来子女的教育就能够有所保障,也能够享受到城镇的资源优势。

很多人都会担心自己的户口迁到城市中去,那家里的土地是否会被村集体回收?其实这个问题在二轮承包地未结束之前是不需要担心的。 国家明确规定农民落户城镇后,村集体不得回收农转非户口的宅基地和承包基地。虽然现在的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但除非是农民自愿放弃对土地和宅基地的继承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强行要求农转非户口将土地退出。

现在国家对农村人进城落户一直都是持鼓励的态度,为的就是让农民更好的进城生活。 国土局明确提出,对于那些进城落户的农民,一定要尊重他们的意愿行事,充分保证这些人享受到城市和农村的双重福利,地方政府不能以退出土地作为落户城镇的条件。所以说土地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因为我国的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中明确提出,除非特殊原因如销户、土地征收等情况,在承包期限内是不能改变农民对土地的承包使用权的。

二轮的土地承包期限在2027年到期,到时候进城落户的农转非户口的土地将会被村集体回收。因此在这个时间内,农民可以将土地进行有偿退出,这样就能够获得一笔补偿金。虽然村集体无权回收这部分土地,一旦土地连续荒废3年还是会进行回收。大家可不要让土地荒废了,这样只能被回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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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户口迁到县城,只要你办理了土地确权和宅基确权,有证书,哪么就有你的经营权和使权,但是土地你没有买卖的权力,可以扭转和发包,具体粮补可以和承包土地共同协商,属于你和他,注意,宅基上面的房屋不能长期空闲,时间长了,不住人,是拆除的对象,因为无人居住,隐藏着安全隐患,破了更影响村容村貌,对于空心房拆除,不流死角,对于你的土地确权和房屋确权有证书,国家对于土地承包权三十年不动,哪么你可以长期经营,

长期使用和管理,这就是你的使用权,(土地不能买卖)没有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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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问题比较笼统,不好明确答复。我们国家目前实行的是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并不是个人承包制。如果你以看分到了承包地,而且家里还有其它的成员在农村,那你农转非后承包的责任田经营权仍然属于你的,即由家里的其它成员继续承包经营。为了使土地使用权的稳定性,国家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明确规定: 土地经营权承包制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

如果你全家人都已农转非搬进了城里,或者原本就是你一个人,那么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城市户口人员下可以享有农村的土地经营承包权,你原来承包的土地应当收回,由村委会或村小组统一按政策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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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一点你大可不必担心,只要你家土地没有搁在那里任它荒着不种,从政策上来讲,是不会收回你家土地的。

只是你们家既然户口已经迁出,想必家人也很少在原来的农村地区生活了,那么在对于土地的打理上就会有诸多不便,针对这一点,本人给出的建议如下:

1.必须先办理好土地确权

这是重中之重!今年年底这轮土地确权就要结束,你的土地是否已经确权呢?因为确权与否直接关系到你的土地是不是归你这个核心点。而且也间接影响到处置方式。

2.将土地流转给种植大户或者当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土地流转也是要有选择性的,选择种植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比较稳妥的,他们这部分人群在农业抗风险性上还是比较具有优势的,对于你能按时收取租金或者拿到年底分红来讲是有影响的。

3.和村里协商进行有偿退出

如果你们地方有在实施农村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而给出的价格又比较可观,你也不想再去打理土地,那么选择有偿退出也不错。

只是这里提醒一点的是,退出之后,由于你的户口已经迁出了本村,那么之后你就不能再分到土地了,如果今后国家征地,那么该地块的征地补偿就和你没有关系了。但是如果给出的退出价格很乐观,和征地补偿有得一比的话,还是比较符合你的现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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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们小组的真实情况是文这样的,有正常工作的,都全家进城了,土地给自家人或亲朋好友种,另外年轻人在城里打工的,在家妻子种,可现在粮食贱了,他们就不种了,都给了一家养牛场,每亩收二百元,这种现象对土地只种收,谈不上改造,其实真正在家种地的人都是贫困人口,他们只能种点地免强维持生活,就土地而言原来的文件不执行了按现有政策执行,任何事情沒有规据不成方园,现有政策要加已完善,使土地得到充分利用,造福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