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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交通事故,电动车撞上了机动车,现在电动车主赖在医院不走,也不处理该怎么办?

2020-11-10 15:02阅读(60)

发生了交通事故,电动车撞上了机动车,现在电动车主赖在医院不走,也不处理该怎么办?:这个太简单了,不用搭理他,随便叫他住就行了,有保险,最后保险公司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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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太简单了,不用搭理他,随便叫他住就行了,有保险,最后保险公司和他交涉,咱们是第二被告,最后吃亏的是他 ,不是住院时间越长赔偿越多,最后保险公司按病情处理,不是所有的都报,咱们不用担心。

2014年我开车撞人了,我看看没有什么事开车走了,因为不在一个省,我怕他讹我,最后他们报警了,说我肇事逃逸,他们住院了,后来我假冒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去医院看看情况,结果没有什么大碍,伤者姐夫认识我,我们简单的说了一下,后来他打电话问我怎么处理,我说医药费全报了,另外给你们3000元,对方说你们这是对待要饭的吗?我说如果要饭的你能给3000元,要饭的会感恩戴德,后来我找中间人调解,中间人说伤者腰和腿都折了 我说你不要管了,我自己来吧!

后来他们一直不出院,我说你们不要出院,住的时间越长赔的越多,住了半个月他们受不了了,我们一分钱不出,最后我说你们去人民法院起诉吧,他们还想私了,要30万的赔偿,我说3毛钱我也不出,最后法院开庭了,我根本不用去,保险公司直接去律师了,随便他们要,15000元的赔偿,最后判决7600元的赔偿,我只承担100元以外损失和94元的诉讼费一共194元。

后来我妈说194他们什么时间来拿,我说不会来了,开车过来不够油钱,至今194也没有要,所以千万不要私了,私了保险公司不赔,更不要垫付医药费,叫他们自己先出钱,不然最后算不清,他们会胡乱花,自己出钱他们不舍得乱花,他们也怕赔不了。

碰到赖在医院不走的不用搭理他,即使他想走也得鼓励他多住几天,没有什么毛病叫他们住他们也不住,医院不是什么好地方,怕什么有保险,咱们也不是第一被告,保险公司是第一被告,这种事情要有耐心,慢慢耗,最后他们自动要求解决,这就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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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我经历过。本来医生不让他住,他坚持要住院,医生甚至说他:我就是给你开个创可贴,你贴哪呀。所以说,他是真的没事。不过,我也是担心今天的事故,明天人再严重了,所以,为了安心,我也愿意让他系统的检查一下。我给他交了钱,还给他三百块钱买日常用品。结果第二天,检查结束,啥事没有,非让我给他三千,不然不出院。我当时骂了他一顿,医院里的人都去看热闹了。然后我一摔门就走了。最后押金没了之后,他给我打电话,每打一次,我就骂他一顿。最后,他没办法,只能自己垫付不足的住院费才出院。出院后,他到我家闹过两次,然后我报警,派出所要拘他,吓的小子跑了。最后,逼的他去了法院,判决下来以后,我也把以前垫付的费用从保险公司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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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情况尽量不要私了,先拍照,整个事故现场现拍完照片,包括地上的痕迹,再报警,等交警来处理,如果对方依旧不依不饶,请求交警调取监控处理,能走保险走保险,有很多不知死活的碰瓷的人,遇到他们,私了你就上当了。

如果你选择私了,而且还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么基本上你就中圈套了,等着被坑吧,这种情况下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是他撞到你的,否则,你只有赔偿他的损失了。一到医院就是个巨坑了,什么费用都让你掏,解决的办法先报警,然后要保险公司来处理,如果时间距离事发时间超过48小时,那么费用就只能你自己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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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谁的责任,先报警最稳妥,目的就是为防止这种纠缠不清,胡搅蛮缠无理可讲的人,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后,就甭理他,医院他喜欢住,就让他住个够,你越理他,他更有劲。最后一定要找你要的钱,就只够住院费了,就是到法院也是按严格的赔偿程序走,他目的就想多要钱。同这种人私了,那就有你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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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交警部门下的责任认定,全责?哪方全责?同等责任?还是主次责任?谁主谁次?第二要看看机动车的保险情况,有没有三责,保额是多少,是否不计免赔?(现在在有些车主贪小便宜只买交强险,不买商业险,或者商业险只买了20万)。如果电动车有责任的话,哪怕是次要责任也行,你别管他不出院,他就是每天都做ct,核磁共振外加10几输液都没关系。下了责任认定以后就去提车,以前医院会造预算,事故科会问你要押金,才能放车,现在这块取消了,交警只负责事故责任认定,其他的不管了,只要事故责任认定书一下,就可以去提车了。至于赔偿,让对方找保险公司去要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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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遇到这种人不用理他,也千万不要垫付医疗费,他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讹钱,一直住在医院花你的钱,让你接受不了开销和他私了给他一些赔偿。只要不垫付医药费,你就让他住院,后期这些钱都让他给医院的各种缴费证明保险报销。

其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是如何认定责任的?还是说没报警打算私了被讹了?发生交通事故就算是对方打算私了也一定要保留当时事故现场的全方位照片等证据,千万不要盲目的相信对方。

其次对方是电动车看看他的车符不符合这几点:1、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应大于20公里/小时;2、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3、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4、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应不大于48V;5、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厘米。

如果不符合这几点那他这就不属于电动车,实际属于机动车,按照相关规定必须有号牌和相关证照才能在城区通行,所以出了事情他是要负全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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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赖在医院不走关你什么事儿?你要做的就是出事后,打三个电话,1给急救中心2事故科3你自己的保险公司。下来就等交警来拖车,定则,定损,医院救人,下来你15个工作日后去事故科取车。至于纠纷,保险公司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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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很常见。

这种电动车主,实际上在医院住下去也没有什么便宜赚,天天打些消炎药维生素一类,有什么用?

以下是给当事人的建议:

1、不要理他,要钱没有,等出院了法院判多少给多少。也不用劝他,他愿意住多长时间住多长时间。

2、进入诉讼程序后,如果数额差的很多,建议当事人申请对用药、医疗合理性的司法鉴定以及三期司法鉴定。鉴定人员会调阅相关的病历和用药详单,对用药的合理性做出鉴定。

3、庭审的时候,要求把不合理的用药及相关各项费用剔除。例如,如果鉴定确定的住院时间30天,而原告住了80天,那么这50天的用药住院,包括误工费、营养费、住院生活费补贴等全部剔除。

4、对于善良的人可以互谅互让,甚至多给点都可以,对于那些刁钻之日,得寸进尺的人,无理争三分的人,不必客气,应当据理力争,不该赔的一分钱也不赔。

以上回答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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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没逃逸的情况下直接报警处理,伤者到医院后你最多付一点抢救费,其实你可以什么钱都不给的。付抢救费是怕他死了你的罪更大。其他的钱让伤者自己付然后你的保险公司会给他报销的。任他住多久都是保险公司的事情,记住千万别给他垫付医药费。你的代价最多就是车子扣到交警队等事故处理完毕,怕什么放在那里好了着什么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