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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滑倒后整锅热汤泼向小孩,该算谁的过错?

2020-10-11 23:31阅读(64)

服务员滑倒后整锅热汤泼向小孩,该算谁的过错?火锅店服务员在上锅底热汤时,突然脚底打滑,整锅热汤泼向小孩。小孩被送至医院治疗。对于这事,有人说服务员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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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件很容易判断责任归属的事件。顾客在商家店里消费,顾客的安危就是商家的责任,此其一;店员在工作场所正常工作,工作安全是雇主的责任,此其二。好了,店员在工作场所正常工作滑倒,滚烫的汤泼到顾客的小孩,造成伤害,店家、雇主当然要承担责任,这没有什么含糊呀。

这样责任清晰的事件还要引发争议,才是一个值得思考和反省的问题。吃瓜群众为什么有争议,不在乎几个原因。

一是商家缺乏提供安全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感。开餐馆的,认为只要提供美味饮食就OK了,充其量食品安全注意点,很少有餐饮老板有消费安全的概念。所谓消费安全,就是要确保消费者在商家提供服务的场所能安全消费。像这次滑倒事件,作为一家火锅店,商家当然应该预估到餐馆地面应该做防滑处理,否则店员端着滚烫的火锅汤滑倒就可能伤到顾客。如果商家没有对餐馆地面做必要的防滑处理,当然是商家的责任。

二是中国的雇主对劳动安全缺乏足够清晰的认识。劳动安全不是只对高危岗位适用,而是对所有劳动岗位适用。具体在这起事件中,只要店员是正常工作,出现滑倒而雇主没有对可能湿滑的地面做必要的防滑处理,那么如果是店员烫伤自己,那就是不折不扣的工伤,雇主承担完全责任;这次是店员端着的汤烫伤顾客,那店员应该免责,由雇主承担责任。

三是中国的消费者对自己消费安全的权利缺乏清晰的认识。消费时出现意外伤害总以为是自己倒霉,不知道可以向应该承担责任的商家索赔。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责任可能归咎于店员或顾客,商家豁免呢?具体到这起事件,雇主首先要尽到必要且足够的防滑义务,并对员工尽到必要且足够的安全服务培训及要求,并对自己能力以外的安全风险尽到告知和提醒的义务。

这样,店员违反安全服务规程的要求出事,店员不仅要承担对顾客伤害的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对雇主权益造成损失的责任。

如果商家和店员都尽到了安全服务的所有责任义务,顾客因为自己原因,如熊孩子闹腾,那么责任就应该顾客自己承担。不仅如此,如果顾客的熊孩子闹腾损害到其他顾客或商家的权益,熊孩子家长还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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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服务员的错,是店家的错。

视频里,两位大人正带着一个小孩在火锅店吃饭,孩子坐在靠走道的位置上。

服务员端着疑似锅底热汤小心路过,由于地面过于油滑,脚底突然打滑,将一锅热汤直接扑洒向座位上的小孩!随后服务员绊倒在地。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孩子右边的女子在锅底端过来的时候,下意识将手伸到孩子面前,想进行保护。

但是服务员滑倒过程非常快,锅中冒热气的液体正面泼向了小孩,小孩整个胸部被汤水泼到,头部也遭到热水冲击。

看到意外发生后,坐在小孩对面的男子,迅速将桌面还乘有热汤的锅拉甩在地,马上冲向受孩子,小孩在此过程中双脚不断挣扎。

这孩子这么小被热水烫到,每个当父母的看到这一幕,心里都是一颤。

其实这其实是店主没有做好防范措施,因此店主只好自认倒霉了。



这里务必提醒下各位爸爸妈妈,多数家长会马上脱掉孩子身上的衣服以查看伤势,这样做是应该的,但在脱衣服的过程中家长已心慌意乱,常常是胡乱扯下患儿的衣服,尤其是手臂烫伤时扯下衣袖,在这样的处理中由于衣物对烫伤表皮的摩擦,常会加重烫伤皮肤的损害,甚至会将受伤的表皮拉脱。

正确的处理很简单,可以脱掉外衣但不要脱掉贴身单薄的诸如汗衫之类的衣服,应迅速用冷水冲洗。等冷却后才可小心地将贴身衣服脱去,或拿剪刀将袖子剪开,避免衣物对伤面的摩擦,以免撕破烫伤后形成的水泡。水泡也不要自己挑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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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酒店负责,地滑是酒店地板砖不干净,使服务员出了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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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服务员脚底打滑整锅热汤洒向小孩头部”的视频引爆网络。视频显示,两位大人正带着一个小孩在火锅店吃饭,孩子坐在靠走道的位置上,服务员端着疑似锅底热汤路过时突然脚底打滑,将一锅热汤直接扑洒向座位上的小孩,小孩整个头部被滚烫的汤水烫伤,大人赶忙查看孩子伤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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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滑倒,整锅热汤泼向小孩,该算谁的过错?

火锅店服务员,在上锅底热汤时,突然脚底打滑,整锅热汤泼向小孩。小孩被送至医院治疗。对于这事,有人说服务员太不小心负主要责任。有人说餐厅老板管理不够,地板清理不及时导致服务员滑倒,店铺负主要责任。也有人指责父母,为什么让小孩坐在过道旁。大家怎么看?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本案的情形来看,应该由店铺负主要责任:

第一,地板打滑,一方面说明装修的地板存在问题,不是特别防滑的那种,这应该预料得到。

另一方面说明地板的清理存在问题,导致服务员脚底打滑。

第二,顾客与店铺是主要的法律关系,服务员也属于店铺。如果服务员存在什么问题,也是由店铺予以追究。

如果服务员本身的行为并没有违反店铺的相关操作规程,那么服务员也不存在主要责任。就这个不小心的情形来看,可能更多的原因在于地板方面。

第三,关于指责父母让孩子坐在过道旁的,这有点过于吹毛求疵了。虽然说坐在过道旁是存在着危险的,但是作为店铺方,也没有明确指出,不能让孩子坐在过道旁,这只能说明父母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够强,但还是没有责任的。除非父母没有管住孩子,而是让孩子随意在过道中奔跑,导致与服务员发生相撞,而被烫伤,那就存在过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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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湿滑,致使服务员热汤伤及小孩,充分暴露餐厅防滑措施不到位,餐厅老板要负主要责任;来往执盘防滑意识不到位,服务员应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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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从法律角度来讲,服务员跟饭店之间属于雇佣关系,在雇佣关系存续期间,员工因工作对其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由雇佣方承担,员工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所以从本案的视频监控来看,员工应该是属于脚底打滑导致的重心失稳,从而导致悲剧的发生。因此造成的人身伤害赔偿由饭店全额赔付。谢谢,希望可以帮到大家,有兴趣的可以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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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看过,我只能说是店铺设计不合理,没有在过道铺设防滑垫子,本来吃火锅冒出来的烟中含有油因子,时间一长,地板必有一层油烟,一般洗是没法洗干净的。服务员端的锅底走路也不是很快,只是脚下打滑身体失调才导至热汤泼向小孩,有人说小孩不应该坐在过道旁。我认为没必要争这个,只是大家也预测不到会发生这种事。这种机率也很小很小的。按大众的说法是倒八辈子霉了。总的说是店家的事,安全没做到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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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是职务行为,在这起意外事件中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应该由饭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意外伤害事件,火锅店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明知整锅热汤会致人伤害,却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服务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火锅店里障碍物丶防滑存在管理漏洞,应付主要责任;小孩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应付次要责任,做为家长,在用餐消费中,应该认识到火锅会烫伤未成年人,没有采取规避措施,更不应该带未成年人进入火锅店。

此事件,提醒广大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看护好自己的孩孑。也提醒餐饮业主,切实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抓好安全生产,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安全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