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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酣畅淋漓一口气读完的小说是哪部?

2020-08-15 23:22阅读(69)

让你酣畅淋漓一口气读完的小说是哪部?:(中国)曹雪芹所著的《红楼梦》、(英国)夏洛蒂.勃朗特所著的《简爱》、(美国)玛格丽特.米切尔所著的《乱世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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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曹雪芹所著的《红楼梦》、(英国)夏洛蒂.勃朗特所著的《简爱》、(美国)玛格丽特.米切尔所著的《乱世佳人》、(法国)司汤达所著的《红与黑》、(英国)达夫妮.杜穆里埃所著的《蝴蝶梦》、(法国)亨利.特罗亚所著的《风流女皇》、(美国)梭罗所著的《瓦尔登湖》、(法国)大仲马所著的《王后的项链》、(美国)弗奇森.伯内特所著的《秘密花园》。

这些书虽不可能一口气读完,但也确实让人有一种强烈的欲望恨不得一口气看完,这里最长的书我是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读完的,因为一口气真的很短,来不及读完一本书,酣畅淋漓差不多,这些书让人看着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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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说起有哪部是一口气读完的小说,还真是太多了,每一个年龄段都有属于那个特定时期特别钟情喜欢的小说和散文,感觉作者写出了自己当时的心境,读小说就像在读自己的心情,也喜欢把自己想象成书中的某个人,不读完不会放下,让各位见笑了,都是小女子情怀,喜欢做梦。

当然了,名著除外,因为很多名著我都是看了好多遍,第一遍就是过程,第二遍才是开始,以后看才是领悟...因为本人有点愚钝..

言归正传,以前一口气看完的小说暂且放下不提,就说前一段时间,偶然间收拾书柜,看到了一本天下霸唱的“鬼吹灯”, 好奇之余就翻看了一下,第一章没看完就被吸引了,认真的看起了这部小说,那可真所谓是废寝忘食,看了这章,想看下一章节,没出门,一口气把小说看完了,看完了还意犹未尽,把惊险刺激的章节又看了一遍,太好看了。

这种玄幻小说,就是玩的惊险刺激,让你跟随作者去体验对死亡世界的恐惧和悬念,小说文笔流畅,处处设悬链,让你跟着欲罢不能....

我太能唠叨了,就说到这儿吧,有兴趣的就去看看这部小说,体验一下盗墓者的冒险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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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欲罢不能,废寝忘食的小说有很多。但是让我酣畅淋漓一口气读完的却没有几部。因为大部分小说篇幅都很长,虽然我是个超人,但也不可能一口气读完《平凡的世界》或者《战争与和平》这一类的名著。


说一口气读完这些名著的人我很佩服他们,很想问问他们是不是都是那美克星人,一个个看书竟然如此的快速。



所以我就不推荐那些外星人能一口气看完的小说了。只推荐几部,咱们地球人能一口气看完的小说。

第一本,九把刀的《打喷嚏》



若有人的情敌是超人,那他可是真够倒霉的了。他该怎么做才能战胜超人,抱得美人归呢?

《打喷嚏》的主角就是这样一个倒霉蛋,有了一个超人情敌。他为了能够跟情敌在位置上对等,在雷雨天放风筝,每天和变异狗打架……最后他终于成为爱人的专属超人。

第二本,水明石的《杨戬人生长恨水长东》



这部小说是《宝莲灯》的同人,有着网络第一虐书和网络第一爽书之称。虐源自于所有人对二哥的误解,爽来自于每一次的反转。

我当年看这部小说时,真是熬夜通宵读完。

第三本,常舒欣的《内线》



老常出品必是精品。

这部小说延续了老常一贯的风格,讲述一个卧底的故事。只是这个卧底比较悲催,被亲爹送进精神病院,然后被迫成了警方的内线,打入到传销组织的内部。传奇的是,传销组织把他当宝贝一样捧上大讲师的位置……

就介绍这三部小说,如果你喜欢这些风格的小说,保证你能酣畅淋漓一口气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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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能让我酣畅淋漓一口气读完的小说是美籍阿富汗裔作家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的长篇小说《追风筝的人》。

一是因为书不算厚,再就是小说有很多我所喜欢,却常常笔不能至的细致心理描写。

最关键的是,整部小说清新写实,流畅自然,就像一条奔腾的小溪,把人性的激情一泻千里,而每一朵奔腾的浪花里,又都蕴含着阿富汗斯坦这个古老国家悲悯文化的灵魂,撞击着善与恶的潜流暗礁。

书中那种人人心中有却往往笔下无的温情与残酷,美丽与苦难,以及人性的善恶辩证,忏悔、救赎,真情……

打开书本,读着读着你就能从某个细节里照见自己的灵魂,还会有很强的代入感,甚至在掩卷沉思时,又会由衷感慨——其实,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下面我就简单说说《追风筝的人》能让我一口气读完的理由。

两个阿富汗少年关于友谊、亲情、背叛、救赎的故事让人不忍释卷

这部小说本是以遭受战火蹂躏的阿富汗斯坦为大背景,不仅隐喻着对战争的控诉,还深刻揭示了阿富汗的种族问题与宗教问题,可谓政治元素也很驳杂。

但是,作者胡赛尼却偏偏以讲述两个阿富汗少年关于友谊、亲情、背叛、救赎的故事为主线,当你读完再去了解作者的经历时,就会疑惑他是否在给自己写自传。

而且这是一个阿富汗血统的美籍作家,用英文写下的第一本书,一写出来就风靡全球。2003年出版之后,在美国销量超过700万册,全球销量超过2000万册,连续两年位列《纽约时报》畅销书榜首,截止目前,已经被翻译成42种语言。

看看人家这成就,作为一个写作者,不得不是大写的“服”,羡慕作者才华的同时,也不由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翻开小说,读完这段你是不是想继续。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

是不是每个成年人的心里都藏着这句话,如果能读懂原汁原味的英文原文,更见作者可以用一句话击中人心的功力。

再看两个少年的对话:

“我骗过你吗,阿米尔少爷?”

刹那间我决定跟他开开玩笑:“我不知道。你会骗我吗?”

“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他带着愤愤的表情说。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我说。我知道自己这样很残忍。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 “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

我勉强露出一个笑脸,“别傻了,哈桑,你知道我不会的。”

哈桑报我以微笑,不过他并非强颜欢笑。

“我知道。”他说。

读完这段对话,能敏感的感觉到哈桑在阿米尔跟前的真诚与卑怯,我们明白了他们的主仆身份。在哈桑心里又从父亲阿里血脉里延续下来的对主人的忠诚,但更多的是他对儿时伙伴的真情。

可是阿米尔对待一起长大的哈桑,常常拿出少爷的架子,要求哈桑干一些坏事,甚至故意栽赃陷害哈桑。

甚至,阿米尔眼睁睁地看着哈桑被男人侮辱,而怯懦地不敢挺身而出。直到最后亲手把哈桑一家人赶出了家……

至此,背判开始了。

阿米尔却没想到命运捉弄人,这个被他百般捉弄的哈桑,不是别人,而是他同父异母的的亲弟弟。

风筝的隐喻

放过风筝的人都知道,牵着风筝的就是手中那根线,一旦线断了,就会失去风筝。反之,风筝能在空中自由飞翔,就靠着人在地面上拉着的线维系并束缚,一旦系着它的线段了,风筝也就失去了飞翔的自由。

《追风筝的人》正是通过风筝在天空中飞翔,象征哈桑和阿米尔一起度过的的如影随形、自由自在的童年生活。而这童年却让哈桑忍辱负重,让阿米尔终身忏悔与怀念。

在风中,急速下降和逃至远方的,不止风筝;在爱的表征之上,风筝永远是人生闲瑕时的精美裱饰;在赎罪的过程之中,风筝永远是无法重新牵回手中的沉疴……一旦线断了,赎罪与报偿,全都是风筝。

哈桑的兔唇和被割下的风筝是小说沉重的隐喻。

《追风筝的人》以阿米尔的视角,用第一人称展开叙述。阿米尔生于1963年喀布尔的一个富人社区中的一个富裕家庭。其父亲\"是普什图人,是成功的地毯商人。阿米尔家的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则出身哈扎拉人。阿米尔和哈桑是好玩伴,哈桑忠实,正直,一心只为阿米尔少爷着想。阿米尔是出色的\"风筝斗士\",善于用自己的风筝切断别人的风筝的线;哈桑也是杰出的\"风筝追逐者\",因为阿富汗斯坦的传统是线被切断而落下的风筝归追到它的人所有。

通过风筝大赛,阿米尔想证明自己能干,得到父亲的爱。他一直认为父亲因为母亲生他难产而死,怪罪于他,反而会爱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更多一点。

而哈桑为了守护阿米尔的蓝风筝,即使被性侵也默默隐忍,牺牲个人的尊严为阿米尔追回了最后那只风筝。

阿米尔却因为害怕没有施以援手,而自顾跑掉,内心一直被羞愧和痛苦所折磨着,对自己的自私、懦弱陷入深深的自责。为了逃避这样的情绪,他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压在哈桑的身上,让父亲赶走他们。

哈桑明白少爷的心事,既便少爷以偷窃为借口伤害自己,他也不忍心戳破谎言,而是承认自己的偷窃行为,随父亲离开。最后,又因为回到阿米尔家为少爷家守护祖宅,而被塔利班杀害在为阿米尔家的大房子里面。

直到阿米尔不惑之年,接到父亲生前的好友拉辛汗打来的电话,让他回老家喀布尔,并告诉他\"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直此,真相才揭开,哈桑和阿米尔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哈桑死后,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被塔利班头目所控制,也就是当年侮辱哈桑的那个家伙。

阿米尔最终战胜懦弱,冒着生命危险去解救了哈桑的儿子,将他带回美国,收为养子。

在异国他乡和哈桑的儿子放风筝,风筝带给了索拉博与阿米尔小时候一样的快乐。阿米尔也终于赞扬了哈桑的勇敢,决心要向哈桑当年忠于自己一样,永远关爱索拉博,并一次次地帮着索拉博追风筝,喊出了哈桑曾经对他喊过的那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

此刻,风筝成为了心灵救赎的象征。

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的一句话令多少人感动,这是忠诚,是表白,为了阿米尔少爷,哈桑愿意吃泥巴,不惜被侮辱,愿意做千千万万的事情。

当这部小说被拍成电影,通过影象与声音展示时,这句话响在耳边更有一种撕心裂肺的感觉。

镜头中,清冷苍白的天空中翲飞着最后一只风筝,街道上只顾低头奔跑着追着风筝,而不去仰望天空的孩子……

为了胜利剪断了竞争者风筝线的阿米尔,让哈桑去帮他追那只风筝,并交待说,“一定要追到这只风筝”。

哈桑听命去追,开跑之前,转身对阿米尔做出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你,千千万万遍。

这句话充满了义无返顾的爱。无论是友情,是爱情,是亲情,它都是排山倒海……

感情都是相互的,需要双方彼此去守护。如果有一方满不在乎,那就象风筝易断,难抵人性深处的脆弱不堪。

哈桑与阿米尔的友谊,是不对等的。也许正是这种不对等,造成了一个人拼命去挽留,而另一个人用一生去追悔。

正如书中写到的:曾经那个愿为我千千万万次捡风筝的人已经逝去,人生中错过了就不会再得到,也许我们会忏悔,会救赎,但这些似乎都已经晚了。每当放飞风筝的那一刻,我们应该问问自己我们是否真的珍惜过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为你

千千万万遍


我是@舍知堂,但愿我的回答能给你些许帮助。也欢迎读过此书的朋友们留言探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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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一口气读完,但不能说酣畅淋漓,心情很沉重,为福贵的不幸而难受;很轻松,和福贵比,我们都很幸福。为什么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没有比这更好的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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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霸唱的《鬼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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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仲马《基督山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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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生第一次,酣畅淋漓一口气读完的小说就是《唐祝文周四杰传》。其生动的情节,戏剧性的笔墨,诙谐的语调,夹杂着笑料百出,让当时的我,欲罢不能,一口气读完。

哪一年大学毕业后去南昌朋友家过暑假,早上在朋友家里随手翻到这本四杰传,这一看不要紧,从上午一口气到晚上,一气读完。期间笑料百出,让我捧腹大笑,连中午饭都是草草吃了,迫不及待的又去翻看此书。

后人看了周星驰的唐伯虎点秋香,借鉴了本书的内容,两下比较更是回味无穷。其中很多段落一直记忆犹新,比如米田共,比如戏秋香,比如周文宾男伴女妆,比如下面这段“我为秋香”

便问康宣;“你会写你的卖身文契么?”唐寅道:“小的会写。”华老道:“你便写来。”唐寅道:“字系仓圣所造,太师爷吩咐小人执笔,请赐座头。”华老便吩咐家人在临轩设着纸墨笔砚,任凭唐寅坐着书写。唐寅拂拭花笺,便即飕飕下笔,写出一纸藏头式的卖身契来。写道:
  我康宣,今年一十八岁,姑苏人氏,身家清白,素无过犯。只
  为家况清贫,鬻身华相府中,充当书僮。身价银五十两,自
  秋节起,暂存帐房,俟三年后支取,从此承值书房,每日焚
  香扫地,洗砚、磨墨等事,听凭使唤。从头做起。立此契为凭。



《唐祝文周四杰传》,出版于1932年,是民国时期的一部通俗小说。编著者程瞻庐(1879-1943年),江苏吴县人,名文棪,字观钦,号瞻庐,又号南国,别署望六居士。室名望云居,尝瞻庐,早年肄业于紫阳校士馆,毕业于江苏省高等学堂,并担任该校的中文学长。之后,屡执教鞭,以苏州景海中学为最久。著有《黑暗天堂》、《新广陵潮》、《茶寮小史》等长短篇小说数十种。《唐祝文周四杰传》是他的重要代表作。小说界称他为鸳鸯蝴蝶派作家。

《四杰传》采用的是当时的白话文写的,今天看却有了老旧的味道。不过全书情节生动,富有戏剧性,结构紧凑,其重要情节无不左萦右拂,前后呼应。文字诙谐流畅,亦谑亦雅,是一本雅俗共赏的通俗小说。

我推荐这本小说给当下的年轻人一阅,相比较当下网文的爽快,这本书的阅读体验不在话下,期间更是多了很多的传统笑话的料子,可以在读书的过程中,领略到那个时代的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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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请自来。能让人酣畅淋漓一口气读完的小说,其可读性必定相当高,如果只以此作为标准,未免选择太多,很多畅销小说都可以成为首选。比如《哈利波特》《纳尼亚传奇》等等。

个人想在这个范围加一条,那就是经典作品。经典作品往往很难有一口气读完的空间,因为读者总是容易走神、断节、跑偏……但并不代表没有可读性很高的作品。

我曾酣畅淋漓一口气读完的经典文学作品有《包法利夫人》。《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作品,作为现实主义的杰作,令人感到惊讶的是,《包法利夫人》没有外国文学中常见的冗长、繁复的背景描写(巴尔扎克的很多作品貌似要躺枪……),当然译者的功劳是不可小觑的,但是《包法利夫人》确实写得让人觉得很好看,可读性很强,而且值得读不止一遍。

《包法利夫人》的开头出场的不是包法利夫人,而是年轻的包法利先生。福楼拜没有急于写他和包法利夫人相遇并相爱(毕竟两个人之间没啥真爱),而是对包法利先生的求学等种种经历娓娓道来,这段较长的人生描写得相当真实,而且很接地气,即使是现在,我们也依然能在包法利先生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努力地读书啃书,通过考试改变命运,看似光鲜其实几多无奈……

这种代入感,读者很容易上瘾。而随着情节的铺开,包法利先生终是与包法利夫人相遇了,一切发展得水到渠成,甚至你还没有意识到眼前的这个女孩就是包法利夫人,她就已经堂而皇之地生活在包法利先生的身边了。

包法利先生无疑是喜欢她的,但是包法利夫人是怎么想的呢?福楼拜在这里用了一个非常自然的镜头转换——他把视角转向了包法利夫人,之后包法利先生的出场明显减少。

为了表现这个自带物质性浪漫的少妇,心理描写与景物描写的交错,细腻的写实主义,环境的推动,就像推倒第一块多米诺骨牌,随之而来的是欲望的释放……读者在越来越快的阅读激情中,很容易陷入一种情绪化阅读,而这种情绪化阅读带来的正是快感,正是一种强烈的可读性。而激情过后,人们又会陷入思考当中,或者说在《包法利夫人》的后半部分,思考的成分占得更多,在感知文本的同时,陷入了对情节的欣赏与沉思的认知中去。

我想,这可能就是《包法利夫人》的魅力,值得一口气读完并且深有感悟,值得继续寻找细节思考的经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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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