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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仝卓方要求恢复高考成绩一事,如果恢复,对其他考生公平吗?

2020-07-31 01:23阅读(73)

对仝卓方要求恢复高考成绩一事,如果恢复,对其他考生公平吗?仝卓伪造应届生的身份参加高考,后临汾市纪委监委发布了关于仝卓舞弊一事的通报,7.29日仝卓方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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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存在如果,因违法违规而撤销的高考成绩怎么可能恢复,法律不是儿戏,权威不容挑战。

7月29日仝卓工作室发文称:“某市在处理仝卓的每一个环节上都从重,过当了” ,“某市教育局是依据哪条法律法规撤销的高考成绩。一笔一画答的卷子,学籍学历我们不要的,分数凭什么撤销。”

仝卓工作室的发文其实就是仝卓本人的意思。在这篇发文里还不直接说具体是哪个市还用“某市”,其实就是山西省临汾市,还有“哼哼”、“凭什么”的字样,说明仝卓对有关部门对自己的处理非常不满。

既然仝卓对有关部门的处理不满,早在6月19日山西省教育厅就对仝卓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为何当时不立即申请复核,而且复核时效只有15天。如果仝卓7月29日才提出复核显然已经过时效了。如果之前就已经提出复核,那么7月29日发文意图何在?沉寂了一段时间,想炒作?

那么仝卓的高考成绩真能恢复吗?不能!法律不允许!

仝卓在发文中称,某市教育局是依据哪条法律法规撤销的高考成绩。看到这句话我真的为仝卓的智商担忧,这句话里仝卓放了两个错误:【1】他说错了对象,并不是某市教育局对其进行的处理,而是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2】在其处理通报里已经说明了,处理依据是《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并不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

可见仝卓对自己的处理决定根本就没有认真看,简直就是无理取闹。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明确,“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仝卓为了获得往届生资格,利用各种便利条件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参加高考,就是考试作弊行为。理解仝卓维护自己权利,但在维护权利时首先理解自己为什么被处理?处理的依据是什么?如果自己不懂法,咨询一下律师,不要发个文错误连篇,基本的常识都不懂,或者根本就没有拿相关部门的处理决定当回事,既没有仔细看,也没有吸取教训,只不过是拿出来炒作吧了。决不能答应其恢复高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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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毕竟撤销的是2013年用假身份的成绩,从他用假身份开始,他那年的高考成绩就是不算数的!

国家规定:

一、学籍档案是伪造的,连考试资格都没有,哪来的高考成绩。

二、明令法律规定违规参加考试的成绩都属无效



至于他2012年的高考成绩不是还保留着吗?

至于仝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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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不合理。

因为他的高考成绩是骗来的,他本没有这个进考场的资格,却用假材料假手续骗取了这个资格,进了考场,考了这分。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可以将高考分换成大家都喜闻乐见的人民币,即一群符合条件资格的人(比如说应届考生)通过一定程序(比如高考报名)参加考试,考完后按排名发放人民币(类似考分)。有一个人他原本没有资格参加这个考试,但是他通过关系搞假材料假手续骗取了资格也参加了考试,并且考完后也领取了发放的人民币,现在东窗事发,那大家说这发放给此人的人民币要不要收回啊?

恢复他的成绩,表明是对他用骗取资格参加高考的行为的肯定。

这已经不是对其他考生公不公平的问题,而是对整个高考制度的挑战。

人不能从违法行为里获利。

所以仝卓以假材料假手续骗来的高考资格参加高考,其所获得的一切都是违法行为的利益,应该全部都撤回,包括高考成绩。所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

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可以认定为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不但如此,还应该追缴仝卓骗取高考资格参加高考并被录取整个过程中国家所投入、耗费的公共资源(以货币化形式)。

鉴于仝卓对高考成绩如此迷之追求,本人非常感动,特向仝卓推荐五年的高考真题试卷(某宝某东均有销售),想要哪年的高考成绩就选哪年的试卷来答,想考几次就考几次,还不需要搞假材料假手续,收好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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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明确规定了考生如有伪造证件、证明、档案材料等获得考试资格等以被认定为考试舞弊,而一旦舞弊事实成立,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仝卓的的高考成绩无效、大学毕业证书被撤销属于舞弊事实成立,这点事整不明白,还高调要求恢复高考成绩,这孩子也真够呛!

仝卓伪造身份,实际也顶替了一个不特定的应届生的入学资格,如果按成绩录的话,就是顶替了排名在他后面的第一个应届生,仝卓的错误在于伪造了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连资格都没有,还谈分数?想要保留成绩建议以往届毕业生身份重新考吧!

不知道他的工作室为什么要钻这个牛角尖?我认为无非就是增加话题和曝光度引起大众同情。

轻舞飞扬有话说

往届生可以参加高考,但是你改了学籍,往届变成应届,这学籍就有错,报名参加高考的身份就是错的,错误的前提下取得的成绩肯定也是不合规的。如果第二次拿的是往届生的身份去考就是合规的,拿的是应届,就是对应不上身份,可以说没有这个假,虚假存在的身份,确定的成绩理应取消!

你觉得仝卓的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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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因为两个月前的一场“闹剧”,自曝“家丑”,我相信很多人估计都不知道仝卓这位明星。
仝卓,这位靠参加湖南卫视《声入人心》等综艺节目而走红的小鲜肉,其实也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只不过因为盲目的“自黑”,导致人设一夜之间崩塌,同时给很多人带去了“灾难”。

“闹剧”始于5月22日,仝卓本在直播中跟各位学子分享自己的高考“经验”,哪知道居然自曝高考身份作假,“往届生变应届生”,而在网上引起热议,同时也引起了教育部门的高度关注。

同时,一堆黑料也被网友扒出,堪称“自黑”的楷模,与翟天临比肩。

经过一番调查之后,山西省教育厅在6月12日对“仝卓事件”作出了处理,取消了仝卓当年(2013年)高考所有科目的成绩。

同时,涉及“仝卓事件”的一干人等共十余人,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分,仝卓也堪称“坑爹”的典范。
也许是不甘于寂寞,事情又过了一个多月之后,7月29日晚,名为“仝卓工作室”的账号在微博隔空喊话教育局,表示要好好“掰扯掰扯”,要求恢复其高考成绩。发表的内容言外之意就是一码归一码,学籍学历可以不要,但是考试成绩不该被撤销。

从喊话内容来看,仝卓认为教育局撤销他的考试成绩并无依据,事实如此吗?有人觉得教育局对仝卓的处罚过重,是否是迫于舆论压力,而加重了处罚,评论区还有一大波支持仝卓的粉丝。

是不是水军,笔者不得而知,但是很多言论确实幼稚得可笑。

其实撤销仝卓的考试成绩,完全是有法律依据的,也就是教育部门的处理合法合规。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第九条: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仝卓“往届改应届”参加高考是在2013年,也就是说2013年的身份属于伪造,因此2013年的考试成绩被取消,而至于仝卓2012年的真实成绩,并未被取消。

法律规定得清清楚楚,我相信仝卓所谓的工作室,或者后面的“法律团队”,不可能连这点常识都没有。那么仝卓为什么还要求恢复其高考成绩?

是哗众取宠还是别有用心?

“明星”的身份来之不易,对于仝卓这种一直活在“聚光灯”下的人来说,黯然退出娱乐圈显然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事实也是如此,即便是仝卓人设崩塌,退出湖南卫视之后,他也不遗余力地想活在大众的视野里。

比如爆出同节目的郑云龙“吃空饷”问题(经有关部门核查并无此事),怒怼支持郑云龙的素人等等。

通过一系列的“活跃”和“难看”的操作,我们不难看出,仝卓实际上就是不想放弃曾经属于自己的花花世界,即便恢复高考成绩对他有何意义呢?并无任何意义!

明星翻身的例子不是没有,正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反正都已经黑了,倒不如恣意的炒作一番,说不定和其他明星一样,打个“翻身仗”,从此继续行走在阳关大道。

实际上在互联网时代,有过“劣迹”的艺人,基本上很难翻身了,吃瓜群众也不会那么快就忘掉!

仝卓为什么要求恢复其高考成绩?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无非就是哗众取宠罢了!

至于如果恢复,对其他考生公平吗?这件事根本无从谈起,因为根本就不可能会恢复,也就不存在公不公平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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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是教育事业的底线,是绝对不允许践踏的。最近发生了很多顶替成绩的事件,让大家再次对高考的公平性产生了怀疑。在财和权面前,这座天平是否会倾斜呢?

答案还真就是是。

对于仝卓想要恢复高考成绩的事,我举了两个类似的例子。一个人找了枪手去替考,结果成绩非常的好,可惜败露了,得取消成绩。那个枪手哭着喊着说,凭什么取消我成绩?我又没有作弊,全是我一笔一画认真答出来的。

一个人买了火车硬座,然后偷摸的跑到软卧区睡觉了,乘务人员发现后,想把他赶走,他狡辩说你凭什么赶走我?我在这里老老实实睡觉,又没影响别人。

现在仝卓就像是这两个例子里的主人公,虽然成绩是真的,票也买了,但是身份是假的呀,位置也不对,这样的结果能被大家接受吗?

显然是不能的,要都这样的话,这个世界不就乱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