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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案件的被告,原告在判决书下来两年未申请执行,判决书是不是已经作废了,我是不是不受法律约束了?

2020-11-07 19:01阅读(61)

我是一个案件的被告,原告在判决书下来两年未申请执行,判决书是不是已经作废了,我是不是不受法律约束了?:我是一个案件的被告,原告在判决书下来两年未申请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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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案件的被告,原告在判决书下来两年未申请执行,判决书是不是已经作废了,我是不是不受法律约束了?

这个不好直接这么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按上面规定来看,当事人若是在两年内没有申请强制执行,那法院确实是不再受理。也就是说,这个生效的判决也成为一个废纸。但这涉及两个问题。

1、这个两年的申请期限是从判决书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对于多数判决来说,并非判决书下来当天或判决书上面的落款日期便是生效日期。对于一审判决来说,要在当事人受到判决书之后,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未提起上诉(一般15天),判决书才生效。这里的日期要以最后收到判决书当事人的日期作为确认日期。

至于二审判决可能有所争议。因为二审属于终审判决,所以有的人则认为判决书自法院判决之日起生效。不过,现在司法实践普遍认为二审判决应当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个人认为,以送达当事人后生效更具合理,也更有利于解决问题。按《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判决作出后必须送达当事人。而从维护当事人的角度来说,只有收到判决书,才能依据判决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果没有送达即生效,当事人无法履行义务即被强制执行,不利于定分止争。

2、是否存在中止、中断情形。

按法律规定,这个申请期限是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所以原告没有申请强制执行,我们也不好直接认定其已经丧失相应的权利。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问题比较多,这里也没有办法详细说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时效有着明确的规定,大家可以看看。若是符合有关中断中止的情形,那仍然可以申请执行,法院也会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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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案件的被告,原告在判决书下来两年未申请执行,判决书是不是已经作废了,我是不是不受法律约束了?

你想错了!判决就是一部生成的小法律,在该判决发生效力以后,没有裁判认定该判决无效之前就有法律效力,你说的情况,可能是执行人由于各种原因或者是变故,执行人未申请执行罢了。假如你是一个有感恩的人就应该主动积极履行法律的判决,这样还显得你的诚意满满,良心未泯。不但自己解脱失信带来的烦恼和影响,同时也是对他人对法律的尊重。所以,请你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盼望自己不受法律约束,或者是不想履行法律的的义务,那样有可能会付出更大的代价,譬如,负担明天增加的利息,等等还有其他不利的很多因素,这些你应该清楚。(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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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这样理解:1 你收到判决书的15日内,若你没有提出异议(再审或上诉),次日,判决上效,而且效力永久。2,假如对方的判决书送达有延误,应该以实际送达之日开始计算,有的因各种原因推迟送达几个月。3 对方超期没申请执行,他失去的是强制执行的权力,你永远有履行判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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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没被撤销之前,永远不会作废。

虽然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但是起算点应该是从裁判文书确定的给付的时间期满起算。一般是判决都是让生效后若干天内,让你给的,这个期间不算。也就是判决书生效后+确定的自动履行的时间段+两年。这个期间过后,对方当事人还没有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不再受理他的申请。

虽然,他不能再经过法院强制执行获得执行,但你的履行义务并没有消失,他还可以找你要求履行。类似于经过诉讼时效的自然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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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起来了可以继续申请,法院还有案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