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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老人拿超市鸡蛋未结账被拦下后猝死,超市需要负责吗?

2020-08-20 00:34阅读(85)

江苏老人拿超市鸡蛋未结账被拦下后猝死,超市需要负责吗?: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先回顾一下事情的原委:江苏老人在超市购物,拿了超市的鸡蛋未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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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先回顾一下事情的原委:江苏老人在超市购物,拿了超市的鸡蛋未结账,被超市人员发现,老人拒绝拿出口袋里东西。服务员扯住老人袖子制止他离开,双方因此陷入僵持。不久后老人突然倒地不起,超市方面立即拨打110、 120电话求救,但老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是心肌梗塞。发生这样的事情,首先还是对老人的死表示哀悼吧。老人拿了超市的东西,确实存在不对的地方。超市有自己的规章制度,操作也没有问题,只是发生这样的突发事情,从同情弱者的角度来看,个人认为超市是应该负有一定责任的。

  • 1.老人虽然有不对的地方,但需要好好沟通。老人到超市购物,私自拿鸡蛋放在兜里,疑似偷盗。营业员拦住老人,这是及时止损,也是无可厚非。但似乎处理得有些“硬”了,如果“软”处理一下,不要过分刺激到老人的情绪,也许会好一些。可能老人有健忘症呢?即使确实是老人贪便宜了,那么当着那么对人的面怀疑老人偷盗,谁都好面子,也是不好的,处理得有点儿“硬”了。
  • 2.从结果来看,老人的死和事件有关,超市负小部分的责任。正是有了这次超市的争吵,老人的心脏病犯了。虽然超市及时报警和叫了救护车,但是还是没有挽回老人的生命。老人毕竟死了,超市虽然没有太多过错,但是从同情弱者的角度,超市还是需要负一些责任的。这个道理同在交通事故中,即使车辆有无过错只要伤害到了人,交警一般都会判罚车辆方或多或少的给受害人一些补偿一样,保护弱者吧。
  • 3.不支持老人家属申请38万元赔偿,有些狮子大开口。超市有超市的不对,但是老人的错在先。无论什么原因,错就是错了。事实就是这样,老人的死,超市可以做出一定的赔偿额,但是38万元,似乎有点儿多了。个人认为,超市拿出一两万算是道义上的抚恤金,也就可以了,你们家属狮子大开口,未免有些不地道啊。知道老人有心脏疾病,来超市应该家人陪同一下,你们做子女的也“失职”了啊,不能什么都怨人家啊!

总结:综上所述,个人认为超市对老人的死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出于道义的角度来抚恤一下受害者家人也是应该的。但是家属狮子大开口,申请大额赔偿,未免有些不地道了,你们也失职了啊,不能全怪人家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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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当然要负责,先说一下责任划分。猝死老人要为未孵化的鸡蛋负责,家属要为害死老人负责。至于超市,负个蛋的责任!

就猝死老人家属对老人的态度,把老人当工具,利用他前来超市偷盗,被逮着就耍赖,耍赖不行就躺尸,躺尸完了再碰瓷。就以这些特质,都能盖棺定论,他家确切是三八,王八蛋缺根脊梁骨,又少了蛋,所以要偷蛋的那种三八。

先说鸡蛋,我不明白这家人可否知道鸡蛋的珍贵?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早就上升到哲学的高度,要是给我一点时间,我能说个天荒地老。比如开天辟地的盘古从蛋里出生;达芬奇画了成百上千次鸡蛋才成为了大画家;李摘瓜还曾说“鸡蛋从外打破是食物,从内打破是生命”;下蛋公鸡又是公鸡中的战斗鸡……

鸡蛋对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颗小小的鸡蛋,贯穿历史长河,谱写壮丽诗篇,简直就是照亮人类前程的灯塔,然而却被这家无赖给偷走,还没物尽其用大放异彩,就没了!可叹可惜!

按市面上通用的一颗鸡蛋的价值估算,蛋孵鸡,鸡生蛋,蛋又孵鸡……以此类推,循环往复,肯定能形成一家规模可观,收入不菲的养殖场。

因此,这颗宝贵的鸡蛋,起码市价得上百万元!

偏偏就让这愚昧无知的一家人毁了,当真是应验了古语“辱于奴隶人之手”。

所以,我强烈到忽必烈的程度建议超市老板,以损坏鸡蛋,断送未来欣欣向荣的养殖场为由,向这户家庭索赔380万元。不过,有一说一,这家确实挺三八的。

再说到老人之死

这老人也是毁于一蛋,所谓“老而为当贼而死”,年老失德,颜面尽失。

究其根本,都怪他家人管教无方,居然怂恿老年人去偷窃,他们怎么不自己上呢?无非是贪图便宜,倚仗着自己家老人卖老,觉得外人怕自家老人出事,所以老人不会受到责罚才这么做的。

再者,他们为什么上超市带老人,这进一步表明,老人的死就是他们造成的。因为他们把老人带到超市,所以老人才会偷东西,之后被抓住,结果造成死亡。

那么,牵丝顺线,他们才是罪魁祸首,应该追究他们的责任,要向他们索赔,将他们认罪伏法,才能安抚人心,彰显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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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畦观点】需要负点责任。老人家属索赔38万,我认为超市可能会赔点钱,但不会超过3.8万。理由如下:



8月19日,江苏南通一超市内,老人结账时被服务员发现其裤子口袋里鼓鼓囊塞。于是,服务员上前询问,希望老人配合。但老人不配合,服务员只好扯住老人袖子防止他离开,僵局就此形成。


紧接着,意外事件发生,老人突然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为心肌梗塞。该起事件的过错在于老人,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超市方也确实没有什么不当之处。但我国民法里有一条基本原则,那就是公平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人道主义原则。毕竟人死为大,且发生在超市里。如果说老人在超市里走着走着突然晕倒了,经抢救无效死亡,那不赔的可能性更大。但该起案件关键就在于,没过出口,超市人员就扯着老人袖子了。



即拦着不让走,这是一个介入因素。我国有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只有警察及经过法定程序,公民的口袋才可以被搜查,否则是不允许被搜查的。当然,本起案件并未搜查,但是你要查看。超市你有防盗系统,出口处如果响了,你可以查看。但该起案件过出口了吗?并没有。



所以说,超市的行为虽然符合常理,但严格来说,是有违公平原则的。正因为如此,超市就可能因此承担10%以下的责任。这也是我说会赔偿3.8万以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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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拦下存在嫌疑的老人防止损失是合理的行为,否则谁都可以把东西放身上大摇大摆走出去了。如果后续调查证明超市没有对老人进行言语攻击和肢体冲突,老人的死是身体突发意外,那超市不应该对死者负责。

事件回顾

8月19日,江苏南通一超市服务员发现一老人结账时裤子口袋里鼓鼓的,想让他查看口袋里是不是有没有结账的商品。但老人拒绝拿出口袋里东西。服务员扯住老人袖子制止他离开,双方因此陷入僵持。

后来老人突然倒地不起,超市立即拨打110、 120电话求救,但老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因是心肌梗塞。


双方争议焦点

【死者家属观点】

死者家属认为超市处置不当,老人生前患有脑萎缩,经常健忘,可能是把鸡蛋随手放兜里忘记付钱了,主观上没有偷窃的意图。但是超市阻拦老人离开,并对老人言语指责,有肢体冲突,而且还造成了大量群众围观,影响老人情绪,最终诱发老人心肌梗死,存在重大过错,应对老人的死亡负责。

老人谷先生的家属以生命权纠纷为由起诉超市方,认为超市侵权,索赔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8万余元。

【超市一方观点】

超市一方认为,员工并没有处理不当的行为。为了防止超市损失,阻止有偷窃嫌疑的人离开是合理的。而且员工并没有对老人进行强制行为,没有辱骂也没有殴打对方。谷先生的死亡原因是心肌梗死,由自身疾病导致,超市员工在制止违法行为时没有超出合理合法限度,与谷先生的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

类似案件处理结果

2018年12月21日上午8时46分许,楼某某到某超市购物。结账后超市工作人员怀疑楼某某可能有未付款的商品,故让防损员上前查看。经核查,楼某某的购物袋内还有两件商品,分别为藕、洋葱。然后超市负责人让老人到办公室进行谈话。当天9时54分许,楼某某出现头晕,后有呕吐、尿失禁等症状。超市打120把老人送到了医院。

经医院诊断,楼某某为脑干出血、呼吸衰竭、高血压病、脑出血后遗症。

楼某某因为医疗费等损失的问题与超市协商不成,于是把超市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59572.31元。

法院:驳回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认为 楼某某存在不诚信购物行为,过错在先,超市未对楼某某实施侵权行为,且在其病发后处置措施得当,故楼某某要求超市赔偿各项损失159572.31元,依据不足,应当不予支持。

楼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绍兴中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网友评价】


青石观点:老人有健忘症,不能成为免罪的借口。超市方只要没有非法拘禁、搜身等违法行为不能认定对老人的死负主要责任。我们等待事件进一步的调查结果。

大家觉得这个案件最终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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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老人拿超市鸡蛋未结账被拦下后猝死,我认为超市不需要负责。

首先看过那段视频的应该都对这件事有所了解,这位老人在超市里面逛完以后被售货员发现口袋里鼓鼓囊囊的,所以就问他身上是否还有其它未结账的商品,售货员想上前检查,可老人不同意,所以之间耗费一段时间后老人突然倒地不治身亡。

从视频中看,这个时候老人好像是并没有出收银台,所以说有些人就给他狡辩说老人没有不付钱的意思,那我想问了,你在超市买鸡蛋的时候是不是先打称,就算你买一个也不可能说在收银台给你打称标单价吧?所以拿了几个鸡蛋不去打称,反而放到口袋里这不是想偷偷带出去是干嘛?而且从视频中看的时候售货员并非是推推搡搡的,就算老人家属解释老人记性不太好了,但是如果是明事理的人也不会不让吧?

所以当时在抖音上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觉得很多人的是非观念还是不错的,都认为家属先不要谈赔38万的问题,还是先把这3元8角给付了再说吧。反正我觉得售货员在处理这件事的时候,他也是为单位服务,为单位负责,而且如果真的是没出收银台,未打称的情况下我觉得有偷盗的嫌疑,所以老人如果是再这样的情况下死亡的话应该是被发现坏事后心情过于紧张,不知道如何去面对进而引发了疾病。

反正我是不太建议同意死者家属的赔偿要求,首先老人并非是售货员严重推搡倒地的,而且老人既然身体状态这么不好,家属竟然放心他一个人出来购物,自己是否尽到了赡养和监护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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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贪一下小便宜,没想到把命都搭上了。

江苏南通一名老人逛完超市结完账之后,工作人员发现他口袋鼓鼓的,里面还有鸡蛋未结账,于是把他拦下,双方僵持了一会儿后,老人突然倒地猝死。然后老人家属就把超市告上了法庭,认为老人的死亡和超市员工有直接关系,要求超市赔偿38万元。

这家属也是奇葩,首先是老人的行为不对,已经涉嫌偷窃,超市员工是阻止老人的违法行为,是他的本职工作,并且也没有和他发生肢体冲突。老人突然倒地猝死,原因是心肌梗死,这是他自身的疾病,和超市员工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换句话说,要是没有这件事,老人突然心肌梗死在超市里,我想老人的家属也会找各种理由来要求超市赔偿的。

所以此事我认为超市无责。但是出于人道主义,超市可能会赔一些钱。

想起一句话:占小便宜吃大亏!我想老人肯定也没想到会因为几个鸡蛋而把命丢掉了。所以真的不要去贪小便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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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讲一个更夸张的。


有一个人,在自家门前的小河里发现一只鸭子,他下河捉鸭子结果溺亡。


家属跑政府上访,理由是前期河道管理部门清淤,将河道挖深了。


我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惊呆了。


这也能算理由?


超市事件跟我讲的事件相比简直小巫见大巫。


现在有一种现象就是死哪讹哪,反正自己没责任,都是别人的错。


有具体对象的找具体对象,没具体对象的找政府,能找到冤大头的反正就算赚了。


此风绝不可长,期待法院判决。



如果把这件事情五十年前,或许应该这样说。


今有一好逸恶劳的坏份子,


在供销社公然盗窃集体财物,


工作人员革命警惕性极高,


及时发现为国家集体挽回损失,


盗窃份子在丑行暴露后,


急火攻心、羞愤交加而暴亡,


正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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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老人拿超市鸡蛋,未结账,后被理货员拦下后倒地猝死,经医院检查,老人死于心梗。老人家属将超市上诉至法院,索赔38万。

这个视频我反复看了很多遍,理货员看到老人的口袋异常,于是上前拦阻,虽然有肢体接触,但都是轻微的接触,只是抓着老人的衣服,想阻止其离开,后老人突然倒地猝死。个人人为,这个死亡超市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虽然说发现不法的行为,应该立刻报警,可是当时情况根本来不及,等警察过来,老人可能就走了。

第二,理货员只是和老人有轻微的身体接触,并没有身体冲突,所以,老人的死亡和理货员以及超市没有直接关系。

第三,老人鸡蛋没结账,私自放进衣服口袋,理货员作为超市的工作人员发现后有责任阻拦,至于老人最后的猝死,大家完全没有预判,而且是老人偷窃行为在先,理货员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这个应该是意外,不应当超市赔偿。

第四,老人如果死于自身疾病,或者身体原因,更不应该向超市索赔。

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之中。只是我个人以为,法律是不应该有年龄限制的。我对老人没有成见,但是如果老人做错事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凡事都有因果。

综上所述,我认为超市不应该对老人死亡的事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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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说三句话

(洁身自好者事必清)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会打洞)

(人这辈子活着就是为了离开这世界时是干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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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让人气愤的是家属向超市索要三十八万,真不知道这些人咋想的出来,咋做的出来。真是狮子大张口,把老人的生命当做发财的工具了。可见这家人贪婪的秉性是有遗传的。

视频里,老人逛完超市准备离开,售货员发现他口袋里装的鸡蛋没有结帐,拦下老人。老人看样子不愿意接受检查,当时僵持了一会,老人倒地。送往医院后,老人是突发心梗,抢救无效死亡。

超市阻拦没有付款的顾客是自已的权利,正当、合法,而且根本没有发生肢体冲突。老人自已心脏不好,加之悔愧和紧张发生猝死。可以说此件事和超市并无太大关联,就算告到法院,超市也不会负主要责任。出于人道精神,超市可以适当预以老人家属一些补偿。但是数额也不可能太大,一万左右就已经差不多了。

三十八万,是老人家属提出的赔偿要求。做为子女,老人因为这种事情出事,他们不觉得丢人害臊吗?此事传的沸沸扬扬的,全国人民都知道事情的起因了,他们还这么张扬,还要点上一把火。这家人的贪婪令人张目结舌。內心真是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