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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中如果市公安局长赵东来和光明区区长孙连城都命令

2020-08-18 22:05阅读(89)

《人民的名义》中如果市公安局长赵东来和光明区区长孙连城都命令程度,程度会听谁的?:如果赵东来与孙连城向程度在同一事件上下不同的命令,程度通常要听赵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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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赵东来与孙连城向程度在同一事件上下不同的命令,程度通常要听赵东来的



赵东来是程度的直接上级,程度的单位是京州市公安局光明区分局,相当于京州市公安局在光明区设置的一个机构,区公安分局局长的人事权主要市公安局长说了算,大家应该都明白人事任免是头等大事,所以程度首先要听赵东来的。



如果没有冲突的命令,程度除了要听赵东来的,平时也要听孙连城的,原因有二:

一是,区里每年是有经费给分局的,而且相当多,不听孙连城的,他可以不给额外经费,也可以少拨款,钱啊,哪个分局局长愿意跟财神爷对着干?局里钱少了很多工作不好开展,福利差了下面的人也会有意见,队伍就不好带;

二是,孙连城虽然不能直接任免程度,但是在有理由的情况下他是可以向上反应换掉程度,理由充分的话程度还是会被调离,如果没有好去处,那程度也会处于很尴尬的位置,何必给自己找麻烦,所以没有更大冲突的情况下程度也一定会听孙连城的。



还有一个细节,赵东来的级别通常高于孙连城,京州如果是副省级省会城市,赵东来正厅级,孙连城副厅级,除非光明区是国家级开发区,孙连城兼任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的情况才会是正厅级,开发区高半级。但片子中没有交代光明区的情况,所以孙连城大概率比赵东来要低半级,而且赵东来很可能是市委常委,就算当下不是也很快会是,那在一定程度上赵就有了孙的拿捏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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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光明区公安分局局长,程度是被京州市公安局、光明区政府双重领导。光明分局作为光明区政府的下属职能部门,光明区政府对光明分局有人事调动、任命的权力。同时,光明区区委、区政府对市局有建议权(譬如:程度的调动)。

剧中,赵东来作为市公安局(副省级市)局长,他是正厅级(警衔也可以看出)。通常,市公安局局长由副市长兼任。剧中虽未提及赵东来为市政府党组成员,但是,剧中也可以看出李达康召开市委常委会时赵东来都悉数参加。而且,每次的座次都靠前。由此可见,赵东来极有可能为市委常委。那么,赵东来对程度的影响力远远大于身为副厅级的孙连城。

剧中,陈清泉嫖娼被抓(高育良曾经的秘书)、老肖(市中院院长)被省纪委带走、程度(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被逮捕、祁同伟最后自杀身亡、高育良被中纪委带走。汉东省(汉大帮)政法系统生态严重破坏,势必会被大换血。赵东来自身的级别、工作能力、与李达康的关系、受沙瑞金的赏识,他很有可能接任汉东省公安厅厅长。孙连城虽被市委书记李达康免职,但是,他有可能被调到同级别的“冷衙门”。毕竟,孙连城并不是腐败分子而受到违纪处分。剧中,李达康有可能任汉东省省委副书记、代省长;赵东来任省公安厅厅长、侯亮平有可能任汉东省高检常务副检察长(他老婆钟小艾家庭背景强大,同时,侯亮平工作能力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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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问题问的很有水平。

首先我们明确一点,如果祁同伟和李达康同时给赵东来下达相反的命令,那么赵东来肯定会听李达康的。原因就是李达康直接掌控京州市的财政和人事大权,而省公安厅只对京州公安局只有业务指导等权利。注意这里和行政级别没有关系,假设即使祁同伟兼任副省长,而李达康只是普通地级市一把手没有兼任省委常委,也不会影响赵东来听李达康而不听祁同伟的。地级市这一级别往往是区块大于条线的。

但是我们能不能以此类推程度听会孙连城而不听赵东来的呢?我认为是不行的。

地级市会划分很多区和下属的县(县级市),区和县的行政级别虽然一样,但是区高度依附于地级市,而县级市对下属局委办有相对独立财政人事权。

打个比方,派出所所长会听当地乡镇一把手的还是会听县公安局的?答案当然是听局长的。同样道理,光明分区程度会听赵东来而不听孙连城的。因为地级市是一个相对的整体,而县也是相对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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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这么多都没有理清关系。

中国体制内的官员,分中(央)管干部和省(市)管干部、县(区)管干部三级。

中管干部,是厅级以上的干部,这一级干部的人事档案在中央组织部,查处也由中纪委查处。

省(市)管干部,副处、正处、不是一把手的副厅级干部。

县(区)管干部,就是正科以下的干部。

一个地方的党委一把手,就是这个地方干部的老大。

李达康虽然不是汉东省一把手,但他是省委常委,实权地位在不是常委的副省长之上。汉东省的所有干部都应该怕他的,即便是汉东省的中管干部,也怕李达康的。

祁同伟是公安厅长,即便祁同伟晋升为副省长,祁同伟也得听李达康的。因为李达康是省委常委。

赵东来和孙连诚,都是处级(副厅)干部,面对本系统和政府两个老板的命令,该听谁的,这种相左的命令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存在的。即便存在,这种命令不能执行,一旦执行了,执行人要承担风险的,后果严重。应交由共同上级常委会拍板决定。

两个老板的共同上级有最终决策权。

祁同伟是公安厅长,可以管本系统的赵东来,却无权管政府的孙连城!

李达康是省委常委兼任的市委书记,不但可以管赵东来、孙连城。作为省委常委,李达康还可管祁同伟。

他们的共同上级是李达康!

如果赵东来和孙连城都给程度下不同的命令,从案件办理角度,应听赵东来的,上级公安机关的命令要服从。从组织纪律原则上讲,应听孙连城的,因为程度的人事和组织关系在孙连城这里。

这种事情,现实中绝对不可能出现的。

如果必选一,程度只能听孙连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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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一个个的争了半天我说两句吧,就像你们说的那样,分局是市局的直属单位,是为了维护城区的社会治安稳定而设立的,一个城市那么大,如果啥都靠市局直接处理还不得累死,所以分局肯定是听市公安局,但是区里边也能业务指导分局,毕竟,人民公安是双重领导制,当然如果区里和市局意见不同意的时候你们也管不着,有市委呢,区公安分局如果听其中一方,另一方可以向市委报告,这就跟我在派出所上班一样,所长虽然被县公安局领导,但是也挺重视镇长的,虽然镇长没有人事权,但是所有要是不听镇长的首先财政不能保障,过分的话镇长还可以向县长汇报换掉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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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政府系统的我,这次又有了发言权。哈哈。

如果是现实生活中,程度应该会听光明区区长孙连城的,因为地方的局长实质上是由地方委任,人事权并没有归上级管,上级对地方只属于业务指导工作。所以,你想想一个是管钱管人事的老大,一个只是业务指导老大会听谁的呢?当然有人会说这不是地方,这是区,区和地方小政府的性质是一样的,都是有一定的人事权和管辖权的。

当然,上面说的是现实生活,在影视剧中我觉得程度会听赵东来的。原因很简单,光明区区长孙连城是一个心怀宇宙的人,他顿悟了,不想要什么业绩,什么功劳,只要不出错就可以,所以这样的人在平场工作中应该是缺乏微信的。但赵东来就不一样了,他在警队的威信可见一斑。

其实,剧中还有一个事可以支持我的观点,那就是李达康和赵东来,赵东来和祁同伟的关系。很明显赵东来不是很买祁同伟的账,只买李达康的账,这是一样的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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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考虑到公安机关一般不是垂直管理,但也有特殊情况如基层派出所,公安分局,都需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

所以赵东来和孙连城都是程度上级领导是毋庸置疑的,既然是上级领导,上级下达的任务,作为下级就要完成呀!但真如题主所说如果上级公安局的赵东来和同级人民政府的孙连城同时下达命令,听谁?假如两者下达的命令没有分歧时好说,共同完成;有分歧时,怎么办?作为下级肯定要考虑主次之分,以谁为主或者谁先谁后。

我们再来看题中所提到的光明区,既然是区而不是县和县级市,所以我们可以肯定是其光明区公安机关一定是市公安机关的分设机构,称为京州市公安局光明区分局。既然是市局的分设机构,所以理所当然得先以市局为主,毕竟市局才是亲爹呀。但还要看任务的轻重缓急,如果光明区政府的任务特别重要特别急,不按时完成就会出现严重后果,我相信程度肯定还是会区政府的任务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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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回答这个,应该是比较准确的:城区分局人士任免权,人事,财政权都在市局,地级市下辖的县或者县级市的局长一般都由市局推荐,但任免权在县里面,市局只对县局业务指导,不具体管人事和财政收支。现实情况市局局长一般都是副市长甚至是市委常委,县里面一般也都是副县长,区分局长也一般都是挂的副区长。剧里面程度作为城区分局长,孙连城管不了他的人事,也管不了他的钱,只是象征性的被区政府领导,实际上是属于市局直属的派出机构,程度肯定主要是听赵东来的。这个关系放在一个县里面,就好比问乡镇派出所所长是听县局局长还是听镇长的,同样是听县局局长的,只是象征性参加镇政府一些会议和活动。归根到底原因是市辖区同级政府既管不了分局的财政划拨也管不了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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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娱乐领域创作者,这个问题很有专业性。

我认为程度会听赵东来的。

看过这部电视剧的应该都知道,程度最后之所以脱下警服,就是在市公安局长赵东来那脱下的。那么请问为什么没有在光明区区长孙连城那脱下警服呢?

程度因为犯了错误受到处罚,而同为公安系统的赵东来自然就是他的直接领导人,虽说程度是区里面的,人事档案也应该在区里,但是这并不能和应该首先听说的“混为一谈”。

既然大家喜欢看电视剧,举个例子,《新上海滩》中冯敬尧对许文强不好吗?许文强吃他的喝他的,为什么不为他卖命?这自然和许文强终于国家,终于民族有关。

回到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同为一个系统的赵东来和程度,自然就成了直接的上下级关系。程度的人事档案仅是挂靠在区里,毕竟办公地点在光明区,也是为了方便办公及人事处理而已。

并不是说孙连城命令不了程度,既然在区里办公,那么区长孙连城自然对程度也有指挥权,程度的正常升迁自然离不开只是市公安局局长赵东来和区长孙连城同时下达相反的命令,程度应该首先听从赵东来,其次才是孙连城罢了。

不知道大家有什么不同的意见?欢迎前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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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回答,不接受反驳。以地级市为例 !中国体制内的官员,分中(央)管干部和省(市)管干部、县(区)管干部三级。

中管干部,是厅级以上的干部,这一级干部的人事档案在中央组织部,查处也由中纪委查处。

省(市)管干部,副处、正处、不是一把手的副厅级干部。

县(区)管干部,就是正科以下的干部。

一个地方的党委一把手,就是这个地方干部的老大。

李达康虽然不是汉东省一把手,但他是省委常委,实权地位在不是常委的副省长之上。汉东省的所有干部都应该怕他的,即便是汉东省的中管干部,也怕李达康的。

祁同伟是公安厅长,即便祁同伟晋升为副省长,祁同伟也得听李达康的。因为李达康是省委常委。

赵东来和孙连诚,都是处级(副厅)干部,面对本系统和政府两个老板的命令,该听谁的,这种相左的命令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存在的。即便存在,这种命令不能执行,一旦执行了,执行人要承担风险的,后果严重。应交由共同上级常委会拍板决定。

两个老板的共同上级有最终决策权。

祁同伟是公安厅长,可以管本系统的赵东来,却无权管政府的孙连城!

李达康是省委常委兼任的市委书记,不但可以管赵东来、孙连城。作为省委常委,李达康还可管祁同伟。

他们的共同上级是李达康!

如果赵东来和孙连城都给程度下不同的命令,从案件办理角度,应听赵东来的,上级公安机关的命令要服从。从组织纪律原则上讲,应听孙连城的,因为程度的人事和组织关系在孙连城这里。

这种事情,现实中绝对不可能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