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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散养犬只伤人,主人被罚1000元,面对罚单有人要钱不要狗,

2020-08-11 17:01阅读(71)

深圳:散养犬只伤人,主人被罚1000元,面对罚单有人要钱不要狗, 你怎么看?:处罚力度不够!狗咬人应该行政处罚两万至五万元这个档口,狗主人以故意伤害罪刑拘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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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力度不够!

狗咬人应该行政处罚两万至五万元这个档口,狗主人以故意伤害罪刑拘十五日左右,被咬者各种医药费和误工费应该加倍赔偿,每只狗从领养日开始,应缴纳五万元的保证金(终身制),直到该犬只死亡时日止。

对于丢失,被虐杀,被盗该保证金不予退还,那是自己监管不力造成的!

确保社会文明的进程,应立即立法加强对犬只的管控,每个月狗主人必须带上自己的犬只去专门的训狗基地进行强化训练,做到遛狗牵绳,不能随地大小便,积极的配合打狂犬疫苗,做到一犬一证,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给社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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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散养犬只伤人 执法人员开出罚单 6月17号下午三点,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接到投诉,新田大道一家汽修店散养的犬只将一名女子腿部咬伤(下图)。 执法人员到场前,事主还拨打了报警电话,在警方的协调下,狗主人承诺赔偿损失。双方达成一致后,执法人员仍然依据条例,对狗主人开出罚单。


记者回访,目测还是有效果的,可是记者了解到也有狗主人口口声声跟狗狗情比金坚,可是面对罚款,竟然选择抛弃,逃避罚单的现象

散养犬伤人只罚款1000元?这个有点少,我的建议是,狗伤人的,根据伤人情况,按照人伤人来确定是赔偿、拘留或者判刑,不要老是要用钱,或者罚款如解决问题,钱能够解决的事情,真的不是和事儿。

如今不文明养狗,把人伤的事情还少吗?上个月仅仅在西安,一天就有37人被狗咬伤,出门部牵狗绳,狗拉屎不及时清理、狗乱吼乱叫。或者随意遗弃狗现象比较严重,所以,最好的解决办法:

1、禁止城市养狗。因为,养狗人素质太差,达不到养狗条件。如深圳市在文明养犬统一执法日的行动中,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查处就有248宗,说明整体素质不高。

2、不牵狗绳子,狗伤人,根据伤情拘留或者判刑;

3、提高处罚额度,不牵绳子的,最低5000元,伤人的,最低处罚1万元,作为受害者的赔偿金,严重的,拘留或者判刑。

面对罚单,要钱不要狗的,说明这样的人,就不够格养狗,取消养狗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今后在贷款、就业等方面受限,同时,对于要钱不要狗的,找到后,10倍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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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

但从这一事件就可以看出,一些宠物爱好者所谓的“爱狗如命”完全是虚假的托词,真正涉及到罚款和赔偿金的时候,却宁愿不够狗了。这种人,其骨子里的自私自利非常严重,与我们社会所倡导文明礼让等不相符合。

不管现在有关部门是不是制定了相关管制规定,对于散养犬只惊吓扰人、咬人、伤人和破坏城市卫生的现象,狗主一律负全责,同时加大对狗主的处罚力度。1000元罚款太少,不痛不痒的!我个人观点,对于此类处罚,罚款额度起点是1万元,然后在次基础上支付各种赔偿损失费用。

现在城市养狗泛滥成灾,而养狗的人又大多缺乏功德性,一味满足自己的畸形需求,却不考虑社会环境和周围居民的人身安全,现在每天都有发生各类犬只的扰人伤人事件,对这类现象如果不加以严管严惩,各种矛盾纠纷就会越多,对社会的负面影响也会加大!

对于面对罚单有人要钱不要狗的现象,我的观点不管你要不要,一样要严惩,不能因为你不要狗了,就可以逃避处罚!同时我希望各个社区的保安,平时也要对各种犬只加强管理,发现违规现象及时就地依法处理,不服管理、胡搅蛮缠的,一律吊销养狗证,同时附加经济处罚!

我不相信,偌大一个中国,竟然还管不好几只素质地下的畜生!同意的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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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就是对狗主人在法律上要有约束的法制!

养狗人不是拿西方文明说事吗!看美国美狗法律,如果家有恶狗伤人不拴绳咬死人,将以二级谋杀罪论处,然而受害者的保险赔赏10万至30万元。如果放纵你的狗咬死人,将以一级谋杀罪论处。如果你没有养狗许可证偷养,被发现后面临800美元罚款,狗带走,狗主人有做牢的可能。即使你养狗扰民有人投诉你,你的麻烦就来了。

如果遛狗不栓绳,在公共场合,遇上警察那你的狗有可能会被猎杀。而有些场合根本就不允许狗出现。养狗不是遛着玩的,他更是有一种责仼压在身上。希望养狗要立法。深圳跟上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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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溜狗不牵绳,放任其咬人的,应处狗主人伤害他人罪並罚款。若伤及二人以上,或同一主人的狗二度咬人的,要重处,重罚。

对宠物狗隨地拉屎,狗主人应立即清除,若狗主人不主动清理的话,按每坨屎五十元罚款。凡拍照並检举者,给予一半罚款奖励。

我不反对养宠物狗,只是希望文明养狗,不要危害他人安全和注意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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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1000太少了,起不到威慑力,伤人一次10万元,医药、务工等另算。我也养狗狗,最知道狗狗的行为主人要负的责任。我自己遛狗狗的时候一定要牵绳,而且避开其它不熟悉习性的狗狗,陌生人想逗我家狗狗,我都事先防范,不让蓦然触碰或者逗弄,有些养狗狗的人素质低教养差,毁坏狗狗名声,这样的人不配养狗,罚他个头疼肉痛心疼就会让他知道该做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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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出新条例了:狗伤人,狗主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的判处狗和狗主人有期徒刑3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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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的是人,不是狗。这个狗主子挺逗,被狗附身了吗?关于养狗这个问题,管理者到现在也没有弄明白。从这个案例看,是养狗的门槛太低了。首先要确定,养狗对人类是一种威胁,对养狗者个人只是一种奢侈的消费。既然是奢侈,就不能无论什么人,想养就能养。要像一线城市落户那样,采取积分制。只有文明积分达到一定标准,才有养狗的资格。自己不文明,如何让狗守规矩?还要收取城市增容费和疫病准备金,并强制接种疫苗。增容费按狗价一次性收取,比如五千块钱的狗,就一次性收取五千块钱。疫病准备金以狗价为基数按比例一年一收。我赞成按狗价的50%收取。这样可以抑制一些人的养狗冲动,也能减少流浪狗的来源。提高养狗成本能让人们回归理性,也能避免人们的感情被一只狗撕裂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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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能解决的事就不是事!狗咬人,对于狗主来说根本就不是事,顶多也就是花点钱而已。这也直接导致狗主们有恃无恐毫不在乎。狗咬人,狗主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是必须的,也是理所当然的。除了经济赔偿之外,更应该对狗主追加惩罚措施,视伤害程度不同而定‘行拘或刑拘’,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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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养狗就专门咬死咬伤那些漠视老百姓生命安全的人!如果把人咬死就罚款1000元了事吗?老百姓的命就值一千元吗?